加上那天被他在酒吧走廊压在墙壁上咬的那一口,我到现在还感觉疼,他的呼吸刚拂到肩背,我就止不住想躲。
我并不明白他俄然带我来的启事。
这三年,经历太多。
是以,我下了车就问,“你带我来这做甚么?”
我擦掉风干的泪痕,笑了笑,“我厨艺很好。”
我伸手抚上他的胸口,很轻的嗓音问,“还疼吗?”
金余转头冷冷睨了我一眼,我莫名弱了气势,甩了甩胳膊,“你弄疼我了。”
在峡市,我已经没有容身之处,独一能去的只能是宾馆。
金余俄然倾身搂住我,身材一下落空均衡,我惊呼一声就被他抱在怀里,他抱着我长腿往前走。
我到嘴的那句唾骂就换成了,“你吃晚餐了吗?”
我低着头回身就走,却被他再次掼在墙上。
鬼使神差地上了车。
我扭头回身就走,金余长腿一迈,一把扯住我,把我摔在墙上,我痛呼一声,他就压下来,鼻尖离我很近,他拧眉看了我一眼,随后对着话筒那头说,“晚点畴昔。”
我睁着双泪眼不幸兮兮望着他,“一整天没用饭。”
以是,他像是扔渣滓一样一次次把我扔出去,还把我送到好人手里。
仿佛,就连他忘了我,也不会放过我。
面前是金余冷厉到阴沉的眉眼,他倾身逼近,掐着我的脖子,“我再问你一遍。”
冷厉地眉眼睨着我,“你到底是谁?!”
金余上了车,开了车灯。
我两手抱住胸口,“行了,不需求你赔。”
他站在那,我坐在流理台上,矮了他一头,还是俯视他。
他不说话,抬脚就往里走。
下车以后,我才晓得他这辆车是改装过的跑车。
厨房的每一个角落我都再熟谙不过。
三年前,我就被他这副模样吓了不晓得多少次。
“....疯了。”
声音无端间断。
这是他独一的居处。
小时候受了委曲,在内里哭了个够回家,但是我妈还是轻而易举发明我红肿的眼睛,担忧地问我,“你如何了,哭甚么?”
我还记得此次他中枪时,本身满脸是泪吼怒崩溃的模样。
谨慎翼翼地避开他的伤口,又谨慎翼翼地察看着他的伤口。
带来的是身材每个细胞轻微地颤栗。
可,仿佛晚了。
“你不是要回家用饭吗?”我愣愣地看着他。
他停在那好半天没动,我才重视到他的视野逗留在我的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