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让历史拐个弯之明劫 > 第16章 女权(二)
在明律上,“夫尊妻卑”不但使女子在社会上的职位不能由本身决定,并且表示在伉俪相互犯法时也是“同罪异罚”,这类征象必定形成老婆人身权的侵害。如老婆殴打丈夫,“杖一百”,至折伤以上,“各加凡人三等”;而丈夫殴打老婆,“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可见,在不异的斗伤程度下,法律对老婆的惩罚,远远重于对丈夫的惩罚。更有甚者,丈夫不对殴杀老婆,一概列为“各勿论”。可见,把老婆视为丈夫的私有财产,乃至老婆的生命也得不到保障,较着表现了明朝法律中“夫尊妻卑”的根基原则。明朝妇女处于封建社会式微期,社会职位极其低下,并且封建统治者用封建礼教毒害妇女,形成社会上节妇节女的大量存在。以是说万俟阳以为明朝的妇女,不管在伦理认识、法律职位还是在实际糊口中,都出错到了深渊的最底层。
第十六章女权(二)
《明史·列女传》开篇云:明兴,著为规条,巡方督学岁上其事,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乌头绰楔,晖映井闾,乃至于僻壤下户之女,亦能以贞白自砥,其著于实录及郡邑志者,不下万余人,虽间有以文艺显要之节烈为多,呜呼,何其盛也!难道声教所被,廉耻之清楚,故名节重而蹈义勇欤?今掇其尤者,或以年次,或以类从,具著千篇,视前史殆将倍之,但是姓名泯没者尚不成胜计,存其什一,亦足以示劝云。
当万俟阳在做这些的时候,马大叔另有点奇特,如何早晨用饭万俟阳不如何欢畅,话也未几,竟然就只问了一个题目。几下吃完饭就把鱼弄一半在本身碗里,看来是挺喜好吃鱼的。马大叔内心另有些欢畅,起码他的娘子做的菜还是挺受欢迎的嘛。
明朝开封有个农家女单三姐,年仅14岁,貌美。单家近邻有一恶少,觊觎她的美色,趁她父母下地干活时越墙来强奸她。她死力抵挡,到无路可走时,三姐就紧紧抓住中衣,恶少死命掰她的手,如何掰也掰不开,一怒之下,操起菜刀来杀了三姐。父母返来发明她时,她仍死攥着中衣,坚不成解。官府闻知此过后,对她停止了查验,在确认她未失身后,才旌表她为节女。如果死前已被强奸,那就一钱不值了,不但落空了作节女的资格,连她百口都不但彩。
封建统治者的这些做法,就是要迫使无数个刘翀、朱氏“就范”,以贞节压迫女性,扭曲、分裂品德,使公众服服帖帖地从命封建的统治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