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在空中蜿蜒向前,刚触碰到他的皮肤,便如春日细雨,轻柔地没入此中。下一刻,他身躯蓦地颤栗,销魂地嗟叹出声。
甚么摧山吞海、辟地开天,并非虚妄!
“让爷下跪?狗屁夫子庙,原地消逝吧!”
他转头看向北方,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耸峙起来。
“这……”
突如其来的刺激,令他措手不及。
“是我的左手把庙给摧毁了?”
“《封神演义》里有个孔宣,能开释五色神光,无所不收,凡是被它刷过的事物,都会被拘走。莫非这珠子也有不异的服从?”
都说江山易改,赋性难移,希冀他穿越后变得昂扬图强,尽力修行,怕是脑筋瓦特了。
宿世他是出了名的懒,能考上大学,完端赖聪明天禀。同窗们给他起了个外号――陈咸鱼,对此他并没放在心上,还爆出一句典范口头禅。
倏然间,满盈的烟尘内飘出几道丝缕,好像纤细金线,闪动着灵动的晶光,仿佛比珠光更精纯,轻飘向陈闲。
俗世众生修行,需求吸纳外界真气,吸大半天赋稀释出一点儿。而他,只需伸个懒腰,随便挥挥左掌,清理杂物,金色灵气便轻松到手。
他现在巴望灵气,瞥见啥都想分化,毫不踌躇地扫向那只蛤蟆。
贰心神一凛,下认识地想今后躲,却又从这些金色丝缕中,感遭到莫名靠近的气味,怔在了原地。
他夜宿过的夫子庙,只剩小半座!
一念及此,他抬起左手。
他明白了,灵珠不但能让目标烟消云散,同时还将其分化成奇特的金色灵气,充当津润他本身的养料。
“孔宣在封神天下里无解,号称贤人之下第一,我比他更无解!交兵时,我只要祭出这灵珠,就能当场将仇敌火化,挫骨扬灰!”
更香的是,金色灵气入体的滋味非常美好,令他欲仙欲死,刹时迷上了这个自我安抚神器。
不会真是天坑吧!
他本希冀像昨晚那样,一口吞掉夫子庙,但现在看来,一口气吃不成瘦子,他只能渐渐蚕食,逐步将古刹分化完。
很明显,金色灵气让他敏捷变强!
“空明掌”
他恍然大悟,分化有生命的事物,收成应当会更多。
“就这?昨晚的雄风如何没了!莫非那是灵光乍现,只要初度能发作出来,没法耐久?”
换言之,化六合万物、为我所用!
他踏步向前,左手探向残存的半座庙。在乎念催动下,掌中灵珠绽放光彩,道道明光迸发而出,晖映到断壁残垣上。
他干脆闭眼,沉浸此中。
他发散思惟,继而想道:“等我今后晋升修为,超出九霄之上、光照万里国土,那我岂不是能……分化全部天下?这挂开得有点大啊!”
在他体内,金丝好似迷路的小蝌蚪,活泼而慌乱,四周游走着,不竭挑逗着敏感神经,令他飘飘欲仙,说不出的舒爽。
这时,掌中珠感到到仆人的情意,再次闪现出来,绽放明黄色光彩,澄净而温和,妙不成言。
现在,他体内的肌肉伸展、骨骼咔咔作响,好像被春雨灌溉后的草木普通,孕育出勃勃朝气,带来前所未有的力量感。
古刹被谁当蛋糕咬了一口?
陈闲按捺不住狂喜,放声大笑。
身为穿越者,跟陌生的“父母”一起糊口,必定会很别扭。出于善心,他在分开之前,想跟“父母”做个交代,算替宿主尽最后的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