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的左手把庙给摧毁了?”
从实际上说,只要他站得够高、照得够远,的确能轻松灭世。珠光一刷,就能让这六合跟小石子一样,化为齑粉,随风消逝。
这时,掌中珠感到到仆人的情意,再次闪现出来,绽放明黄色光彩,澄净而温和,妙不成言。
“就这?昨晚的雄风如何没了!莫非那是灵光乍现,只要初度能发作出来,没法耐久?”
“空明掌”
“这……”
“啊~”
他夜宿过的夫子庙,只剩小半座!
趁便拿点糊口费。
倏然间,满盈的烟尘内飘出几道丝缕,好像纤细金线,闪动着灵动的晶光,仿佛比珠光更精纯,轻飘向陈闲。
很明显,金色灵气让他敏捷变强!
轻风吹过,石灰粉飘荡到空中,了无陈迹。
宿世他是出了名的懒,能考上大学,完端赖聪明天禀。同窗们给他起了个外号――陈咸鱼,对此他并没放在心上,还爆出一句典范口头禅。
他顺手翻几页,内里密密麻麻,满是经络、穴位的名字,他摸不着脑筋,乃至连一些冷僻字都不认得。
贰心神一凛,下认识地想今后躲,却又从这些金色丝缕中,感遭到莫名靠近的气味,怔在了原地。
“让爷下跪?狗屁夫子庙,原地消逝吧!”
只见石子突然冒白烟,像被放大镜折射的强光灼烤普通,还没来得及燃烧,便化作一小堆灰粉,散落在地。
“孔宣在封神天下里无解,号称贤人之下第一,我比他更无解!交兵时,我只要祭出这灵珠,就能当场将仇敌火化,挫骨扬灰!”
在珠光晖映下,那蛤蟆化作一阵白烟,同时飘出道道金色灵气,竟然比拆解夫子庙产生的分量还足。
突如其来的刺激,令他措手不及。
掌中珠的技术竟是分化,只要被它扫到,必被分化!
他决定了,从本日起,必然要日日修行!
他明白了,灵珠不但能让目标烟消云散,同时还将其分化成奇特的金色灵气,充当津润他本身的养料。
金丝在空中蜿蜒向前,刚触碰到他的皮肤,便如春日细雨,轻柔地没入此中。下一刻,他身躯蓦地颤栗,销魂地嗟叹出声。
陈闲翻开册子扉页,三个字映入视线。
“《封神演义》里有个孔宣,能开释五色神光,无所不收,凡是被它刷过的事物,都会被拘走。莫非这珠子也有不异的服从?”
他正感到绝望,异变陡生。
这修行体例,真香!
古刹被谁当蛋糕咬了一口?
咸到极致便是仙儿。
难怪不对劲,从庙门、天井到院门,夫子庙的前半部分都平空消逝,将内堂暴暴露来。他仅仅走了十几步,就已站到荒漠上,能对劲才怪!
他将册子揣进怀里,走向庙外。
他固然还不知,浅显真气入体是啥感受,但非常确信,这类金色灵断气对比真气更精纯,是更极品的大补之物。
他发散思惟,继而想道:“等我今后晋升修为,超出九霄之上、光照万里国土,那我岂不是能……分化全部天下?这挂开得有点大啊!”
他伸出左手,拿脚边一块小石子做尝试。在严峻地谛视下,明黄色珠光洒落空中,构成蒲团大小的光圈,将石子覆盖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