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是边城,千百年来便是如此,风沙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干脆利落。
“说是一个小叫花,”堂下来报的小厮说道。
为何马王不消刀剑?皆因马王杀人不得见血。我们都晓得当代疆场上的马队多以骑马为主,晓得马匹善奔袭,矫捷矫捷性都强于其他牲口,却不知,马实在是一种和顺怯懦的生物,庞大的声响和血腥的场面都会使马匹遭到惊吓,因而才有了军马与家马之分,平常百姓家的马匹仅作为交通东西,如若上了疆场,那震天的号令声和鲜血横流的场面展开时,家马就会遭到惊吓,马是马队的腿,仗刚一开打,人没怂马怂了,这仗就不管如何都打不赢了。是以军马多需求颠末练习,练其胆色,更有甚者,会在军马的眼部以粗布或藤条体例的覆盖遮挡马眼,固然马是以没法视物,需求把握者更高超的把握技术,却无形中增加了马的胆气,所谓无知者恐惧,没法视物的马匹看不到惨烈的厮杀场面,天然也就没那么轻易遭到惊吓。
“混账!”马如令动了,一拍腰间的马鞭,长鞭卷去,正打在那小厮的脸上,鞭梢一甩,似是悄悄掠过,小厮还未发觉,下一秒,一条血痕便从小厮的脸上闪现出来,“传令帮里众兄弟,掘地三尺也得把这个叫花找出来!”
“砰!”马如令的拳头重重的砸在了面前的案几上,砸得案几上的香炉高高的跳起,复又落回桌面,几乎没站稳,在桌面上扭捏了几下,几欲坠倒,却还是终究停了下来。
这十年来马如令过得对劲极了,他本是一个贫苦人家的孩子,少年时父母双亡,他苦苦挣扎,所幸没有如马小山般落得个叫花了局,却也是强得有限。十多岁的他便插手了马帮,与马帮的兄弟们在马背上讨糊口。马帮过的也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当时的马帮并不强大,除了运货劫道,还需求与其他的帮派因为好处产生抵触,马如令入帮当年共稀有十人插手马帮,或许是因为共同的境遇,他们亲如兄弟,终究却只剩上马如令一人独活。三十五岁那年,上代马王归天后,马如令终究成为了马王,以后他又昂扬了十年,清算马帮,清除边城其他帮派,终究在四十五岁那年肃除了最后的仇敌――锦衣帮,马帮成了全部边城的实际统治者和既得好处者。以是这十年来马如令如何能够过得不对劲?
太师椅上正坐着一条四十来岁的男人,赤膊穿戴一件羊皮坎肩,前襟敞着,暴露黑压压的护心毛,以及两条铸铁般坚固的手臂,一条粗布裤子,用红色的麻布腰带裹了,腰间挂着一条马鞭,似是用熟牛皮做的,能够瞥见鞭子卷曲时坚固的牛皮产生的褶皱,黑黢黢的泛着光。
这便是边城,千百年来便是如此,自古以来放逐放逐的人都被安设于这里,半城土著半城贼,贼子们在这里放逐兵戈,城中的土著们就凭借着军队挣官兵的钱度日。
马如令起火不是没有来由的,此事牵涉到十年前,那让他想起了一些不好的事情,十年前恰是马帮与锦衣帮停止最后火并的阶段,马帮固然大杀特杀,马如令纵是威风八面,却终究未能抓到锦衣帮帮主沈睿,有人说沈睿烧了锦衣帮的总舵以身殉帮了,有人说沈睿在乱战中被砍得血肉恍惚没法辨认了,也有人说沈睿跑了,等着乘机抨击东山复兴,更有人说那款项帮从未露面的帮主便是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