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干的!”马如令发话了。
太师椅上正坐着一条四十来岁的男人,赤膊穿戴一件羊皮坎肩,前襟敞着,暴露黑压压的护心毛,以及两条铸铁般坚固的手臂,一条粗布裤子,用红色的麻布腰带裹了,腰间挂着一条马鞭,似是用熟牛皮做的,能够瞥见鞭子卷曲时坚固的牛皮产生的褶皱,黑黢黢的泛着光。
“混账!”马如令动了,一拍腰间的马鞭,长鞭卷去,正打在那小厮的脸上,鞭梢一甩,似是悄悄掠过,小厮还未发觉,下一秒,一条血痕便从小厮的脸上闪现出来,“传令帮里众兄弟,掘地三尺也得把这个叫花找出来!”
“是……是!”小厮心中一惊,已经晓得本身方才是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若不是马王尽力禁止肝火,怕是只那一鞭便能够抽得他身首异处了。
“砰!”马如令的拳头重重的砸在了面前的案几上,砸得案几上的香炉高高的跳起,复又落回桌面,几乎没站稳,在桌面上扭捏了几下,几欲坠倒,却还是终究停了下来。
太阳喷吐着火苗舔舐着大地,照在墙上,泛着白花花的光,让人直感觉眼晕。氛围里没有一丝风,枯燥的泛着呛人的土腥味儿,西北的边城本就在高原之上,离天更近,太阳也显得更毒。下一秒,暴风卷着黄沙就从天涯吹来,远看就像一块庞大的幕布缓缓罩向边城。黄沙漫天,遮挡着太阳看起来像凝固的血。街上上一秒还喧闹的人群,下一秒也跟着风沙纷繁躲进屋里,任凭大风卷着挂在门框上的大蒜辣椒甩来荡去,仿佛招魂的幡。
马帮本在城中过的是贫寒的日子,有买卖时帮人运送货色,无买卖时做些绿林的活动,当马帮在边城一家独大后,反而多了些看家护院的轻省买卖,成员也更加多了起来。这里山高天子远,马帮才是城中管事的“衙门”,而马王马如令才是这边城的土天子。
马如令起火不是没有来由的,此事牵涉到十年前,那让他想起了一些不好的事情,十年前恰是马帮与锦衣帮停止最后火并的阶段,马帮固然大杀特杀,马如令纵是威风八面,却终究未能抓到锦衣帮帮主沈睿,有人说沈睿烧了锦衣帮的总舵以身殉帮了,有人说沈睿在乱战中被砍得血肉恍惚没法辨认了,也有人说沈睿跑了,等着乘机抨击东山复兴,更有人说那款项帮从未露面的帮主便是沈睿。
不过明天,此时现在,马如令却在生机,时价晌午,马如令本该在二层的寝室中小憩一番,他已经五十五岁了,人活八十古来稀,而在边城,天灾人乱兵祸之下,五十五岁都当算得是行姑息木的白叟了,马如令虽仍然精力,却也不得不平老,他的精力总有些跟不上,他的体力也老是不那么充分。现在天,他的午休被韩三虎的死讯打搅了,他怎能不生机?凡是做大事者,或多或少都会有些脾气,光阴能够消逝一小我的斗志,却没法窜改一小我的脾气,所谓江山易改赋性难移便是如此,而马如令就是这有脾气的做大事者中脾气最大的一批。
马如令手腕高超,领着马帮只花了短短十年,竟清除了全部边城的帮派,十年前一场火并后终究清理了城内最后一个大的帮派锦衣帮,马帮自此一家独大,城内大小商贾来往商队也都需求每月向马帮交纳进贡财物,马帮自会护得他们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