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贤明,民气便是国本,获咎百姓,就是摆荡国本。”石越对此绝对同意。
“再次一等的弊端,则是奸吏借端鱼肉乡民。明显朝廷定二分利,他们收三分乃至六分,本身从中贪污投机。又有一等弊端,则是官吏恐怕在期限内收不回青苗钱,不等农夫到收成的季候,便催令农夫还钱,此时农夫如何有钱还?官吏如狼似虎,又不敢不还,只好典当产业,青苗法由便民反而变成害民……”
“其实在臣之鄙见,青苗法立法之本意甚善,然失之于体例不当,若加改进,一定不能成其为良法。”石越适时抛出本身的主张。
“其次一等的弊端,则在于百姓愚笨无知,有些人迫于贫困,家里无米,便借了青苗钱,并没有效于出产,而是用来度面前之急,成果到了还钱之时,别说利钱,便是本钱也还不出来。官吏急着要收回本钱向朝廷交差,便用逼迫伎俩逼迫百姓还钱,成果搞得贫困之人家破人亡……”
年青的天子听到石越开口说出如许的话来,不管如何也想不出石越会有甚么体例,莫非他会变钱?
“卿于此可有良策?”赵顼俯身问道。
“皇上说的是,王丞相的确是个忠臣,此事天下皆知。”石越对这一点倒没有贰言,实际上天子说的全数在理。
“臣觉得青苗法之失,主如果在于强行逼迫百姓认购,而有些官吏为了多征青苗钱,做为本身的政绩,便不吝扰民,中产之家能够不需求青苗钱,他们也逼迫百姓借,让百姓背上了利钱的承担,乃至让都会里的百姓认购青苗钱;而反对的官吏,见地不广,不知青苗法实施恰当对百姓的好处,却又用心甚么也不做,导致新法不能很好的推行。青苗法的企图,由此全毁掉了……”
“臣有一得之愚,曰农业互济合作社,或可有所助益。”石越一步一步推出本身的主张。这些建议一旦被采取,会产生多大影响,是他本身都计算不到的。
“不由官府主持其事?”赵顼听到这匪夷所思的建议,几近觉得石越疯掉了。
“又能够依新法循例,以数十提举分行天下,监督诸钱庄不得进步利钱,专门措置钱庄与百姓之间的胶葛。为防诸提举从中侵害百姓,可仿汉武帝时刺史七条问事之例,由朝廷制定《提举青苗法》,提举司只能够依法问事,若所问超出权柄所管,或者借机侵削乡里,处所官竟可当场锁拿,报朝廷以闻……”
熙宁三年冬十月,同进士落第、白水潭山长石越入对,言青苗法利弊与改进之议,上善之。退而作《青苗法改进条例及请行农夫互济合作社札子》,上读之嘉叹很久,谓之“天下奇材”。下中书,有诏宰相、枢密院、三司使、翰林学士、御史议行。时安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冯京为参知政事,议事旬日,众议纷繁而不能决。安礼、安国力劝安石许之,曰“此亦变法,朝廷无益而有害,又可杜旧党之口”如此,安石久不能决,盖自谓此法于彼所立之法很有更张,而心实善之。曾布又劝其行之,吕惠卿时守丧,书至,力劝安石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