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你们这些小崽子,不要命啦?还很多看几眼,细心惹怒那几位爷!”这小商队里年纪最大,担着领队一职的中年男人看着部属纷繁探头打量,顿时叫苦不迭,小声吼道。
“可不是吗?那模样,啧啧,凶神恶煞的,假不了。”
且说赶路的四人拴住了马,几步迈出去。
留着腥红刀疤的男人率先一拍方桌喝道,顺手丢了腰间朴刀在一旁。
肮脏男人轻视一笑,“就凭你们,也敢在我面前矫饰?老子行走江湖,最爱的就是砸场子,踩妙手,百场大战未逢一败,刀下亡魂数不堪数。今儿在此地碰上了,听着你们名头不小,如果不过过手,爷我心底痒痒。”
酒保吃了骂,也不敢还口,冷静退下去,随即烫酒上来,但是下口肉食,只顾将来,甭管是鸡鸭鱼肉,牛羊狗彘,摆了满满一桌子。
洪叔喝了口茶,又持续道,“到了厥后,官府多次得胜,损了很多人手,加上世道不承平,官兵大多混粮饷,不出气力,再者现在处所上那里没有个匪患草寇的,若都要缉拿归案,不知要耗尽多少人脚赋税。此消彼长,得了呗,衙门睁只眼闭只眼,只发海捕檄文,却不派人清查。吃皇粮的都这副模样了,老百姓还敢去招惹吗?乃至于这四猛堂而皇之地走在街上,倒无人过问了。”
洪叔谨慎敲打动部下伴计们。
“砰砰砰”,一阵清脆的倒地声,让民气肝直颤。
得亏现在不是夏季,不然指不定一堆蚊蝇绕着转,那披发着出来的气味实在令人作呕,恨不得避之千里。
另一侧的络腮胡男人闷声道:“先打六角酒来,要烈的。”
而堂东头,坐着三五个头上裹着纱巾,身上披着兽皮的猎户,他们本是熟悉之人,隆冬进山,成群结队,合股猎了好些东西,山鸡野兔,狍子黑貂等,都剥皮腌肉,绑作一处,沿途寻觅识货的买家,得了银子便当场分了。
而后络腮胡男人托了以往有些友情的保卫,给了些铜板子,稍开一条门缝,把马牵了出去,便一起通畅地进了宁阳城,也未几逛,见着一酒家,就定了此处歇脚吃酒。
待得这四人坐定,隔着数桌的一众小商队倒是悄悄打量他们,窃保私语,兀自群情开来。
世人一怔,这四贼好大的威风。
眼下入夜了,路不好走,便一块聚在酒家里,大口吃酒,谈天说地,时不时还传出些荤段子,惹来一阵轰笑之声。
“鬼晓得呢!眼下他们在此歇脚,我们都警省些,莫平白地惹着这些活阎王。”
厅西头,一个身着花棉袄,颈上挂着铁项圈,满脸胡子拉渣的大汉右手逮着桌上的肉馒头呼啦呼啦地往嘴里送,左手倒是兀地伸到桌下,用力地抠着脏兮兮的肥脚丫。
另一个伴计点头应道,瘦瘦的脸上一片严峻之色。
邻边的商队中人更是瞠目结舌,大脑被门板夹住了似的。
下一刻,时候仿佛凝固。
“好大的口气,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既然你急着送命,我就成全你”,扈刚双目一瞪,抄起腰刀,猛地一抽,大刀回声出鞘,脚下真气一聚,狠狠一跺,转眼奔到肮脏男人面门前,毫不踌躇,早落一刀,劈脸剁下,直欲将其砍成半截。
“小二,上酒,再来些吃食,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