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血路救赎 > 第二十四章 制服金三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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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脸肿眼泡的那是你小儿子吧,读的洋书院?嗯,来回路上可得谨慎。”

“咱渐渐来。”阿发的眼中射出残暴刻毒的光,奸笑着,“另有八根手指呢,完了是脚指,最后是你身上的每块骨头。你不是不怕吗,爷渐渐服侍你。”

哗,金三爷的脑袋被按进了一个污水坑,咳嗽着,他又复苏过来。

“把手伸出来,快,伸出来。”阿发的口气变得峻厉,眼中也射出了凶光。

金三爷颤抖着将胖手伸了出来,光光的,戒指已经被阿发卷走。

金三爷疼痛难忍,却也被激出了地痞的狠性,用力猛地昂首,耳根被扯破,血立即淌了出来。

“妈拉个巴子!”和车夫坐在并排的保镳跳了下来,边走边骂着:“哪来的≯■,赤佬,劫道劫到三爷头上,真是活腻了。”

“这位朋友,不知是求财还是寻仇,如果求财,说个数,金某双手奉上,如果寻仇,也让鄙民气里明白,是那里获咎了,鄙人摆酒陪情……”

简朴而直接,或者说是卤莽,既然以吓为主,那便弄得动静大点,弄得更血腥一些,才有威胁和压服力。

阿发一步一步走畴昔,眼睛里射出森寒的光,死死盯着金三爷,让他浑身发冷,腿不由得颤栗,吃力地咽着唾沫。

一枪把砸在金三爷脸上,污血四溅,没等他痛叫出声,裆上又挨了一脚,立即弓曲身子变成了虾米,面前阵阵发黑。拳脚呼呼地砸了过来,左一下右一下,打得很奇妙,不致命却痛入心底。

而在阿发眼里,金三爷长得象猪,也确切是一头金猪。别看金三爷权势很大,但隐在暗处的象阿发这类级别的人物,毫不是他能够对于的。因为金三爷已经不是街头冒死的小地痞,他有财产,有家人,这是他的缺点。在阿发看来,越有身家的人,越是没了锐气,越是怕死。

车门一开,在两个保镳的戍卫下,金三爷走了出来。瞟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尸身,眼中的神采变了变,但脸上倒是堆起了笑容,向着阿发一拱手,胖手上的大戒指反射出亮光。

“啊——”一根手指被砸碎,金三爷痛不欲生,身材扭曲着,想用力挣开。阿发毫不包涵,又是一枪把砸下,金三爷身子一挺,昏了畴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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