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血路救赎 > 第二十四章 制服金三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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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一根手指被砸碎,金三爷痛不欲生,身材扭曲着,想用力挣开。阿发毫不包涵,又是一枪把砸下,金三爷身子一挺,昏了畴昔。

金三爷疼痛难忍,却也被激出了地痞的狠性,用力猛地昂首,耳根被扯破,血立即淌了出来。

阿发打发了性,暴戾阴狠的心机又透暴露来,一脚踩住金三爷的肥手,倒握动手枪,狠狠砸了下去。

“咱渐渐来。”阿发的眼中射出残暴刻毒的光,奸笑着,“另有八根手指呢,完了是脚指,最后是你身上的每块骨头。你不是不怕吗,爷渐渐服侍你。”

“豪杰,爷,饶命,饶命啊!”当阿发又踩住金三爷的手,抡起枪把的时候,金三爷收回了要求。

……………

“孙子、孙女挺敬爱呀,常常出去玩儿?值不值颗枪弹呢?”

“金三爷好难请啊!”阿发收回了嘲笑。

阿发一步一步走畴昔,眼睛里射出森寒的光,死死盯着金三爷,让他浑身发冷,腿不由得颤栗,吃力地咽着唾沫。

拐过半个弯,一棵小树横倒,挡住了路,车夫勒住了马匹,向车内汇报着甚么。戴着头套、只暴露眼睛的阿发施施然地走了出来,站在车前,双手环绕在胸前,歪着脑袋,斜瞅着。

而在阿发眼里,金三爷长得象猪,也确切是一头金猪。别看金三爷权势很大,但隐在暗处的象阿发这类级别的人物,毫不是他能够对于的。因为金三爷已经不是街头冒死的小地痞,他有财产,有家人,这是他的缺点。在阿发看来,越有身家的人,越是没了锐气,越是怕死。

车门一开,在两个保镳的戍卫下,金三爷走了出来。瞟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尸身,眼中的神采变了变,但脸上倒是堆起了笑容,向着阿发一拱手,胖手上的大戒指反射出亮光。

潮州会馆位于三马路,地处偏僻,房屋幽深,人迹罕至。会馆前面是一排排阴风凄凄的“殡房”,内里的棺材摆列成行,有的装进了尸身——客死他乡等待家眷扶柩回籍的潮州人;有的是空棺,是一些做善事的潮州人买来存放在那边,以备同亲济急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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