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妖兽进化史 > 第十四章: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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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牲口,去死!”

姜易说罢话,跳到旺财的背上,骑着旺财,在大黑和大黄的带领下,朝着牛头山走去。

那老杨那里听出来姜易的话,他挥刀再次朝着姜易的脑袋劈去。

我擦!

是女人的声音。

老杨挥下的刀停在半空中。

“二对一,你们感觉能赢吗?”

不好!

老杨再次挥刀朝着姜易脑袋劈去。

物竞天择,适者保存,这本就是一小我吃人的期间,我若不杀他,他就要杀了我。

老杨听到了藏獒的叫声,拿着猎弓和猎刀在黑夜里爬了起来。

姜易低头一看,本来是这栅栏边上安插着捕兽夹,那夹子刚好夹住姜易的前腿。

姜易一时候愣住了,老杨挥刀劈在姜易的背上,背部传来的震惊感让姜易只感受脊都要震碎了。

这时候另一只藏獒赶过来,和受伤的藏獒共同共同进犯姜易。

都说藏獒是最凶悍的狗之一,号称能一对一单挑狼,更有甚者说藏獒能单挑豹子。

我擦嘞,刚好我想试一下猞猁的战力,就那你这藏獒开刷吧!

我擦嘞!

大黑说道。

老杨是火爆脾气,见到本身敬爱的两只藏獒被咬的不成狗形,提着猎刀一起追着姜易。

姜易咬着牙,一瘸一瘸地带着三只小鸡走出了牧场。

“那是当然!我还要对你们俩说一句话,你们不是我的敌手,让开的话,放你们俩一条活路。”

姜易将小鸡扔在一边,弓起了腰身和藏獒对峙了起来。

脑筋里是昏昏的。

杀人了吗?

姜易现在想要走,两只藏獒底子不成能抓到他。

呵呵!

这并不是他的阿谁年代,杀人需求偿命。

老杨眼中的光芒刹时暗淡了下来,他的全部身材刹时枯涩,血肉敏捷被血黎剑抽光,化作了一堆枯骨。

那女人提着灯笼,看到了一只提着剑的大猫,和一堆白骨,吓得扑通一声颠仆在地上,昏死了畴昔。

姜易身子敏捷,快速绕着藏獒奔驰,藏獒撕咬只靠一张嘴,而猞猁的爪子和牙齿都是锋利的兵器。

姜易正筹办去捡小鸡,却发明老杨向他射来了箭,仓促地遁藏着,用嘴叼住系着三只小鸡的绳索朝着牧场外跑去。

要真是他的阿谁年代,猞猁也是国度庇护植物,杀了人也没事。

杀人了,杀人又算甚么?是他要杀我的。

姜易张嘴吐出血黎剑,那血黎剑刺入老杨的肚子里。

姜易以活络之身对抗藏獒,藏獒明显有些粗笨了,姜易趁着藏獒没反应过来,一口咬住藏獒的耳朵,一用力刹时将其耳朵咬破。

大黑围着一瘸一拐的姜易转了一圈又一圈,最后舔了舔姜易的脑袋,细心的嗅了嗅,点了点头道:“是,旺财你说的是,确切有老迈身上的气味。”

姜易咬着牙,黑魔套装并不能完整覆盖在前腿上,全部前腿被夹的流出了血。

“好,很好,快带我去牛头山。”

这时候一阵短促的脚步声传来。

比及老杨赶到的时候。他的两只藏獒已经倒在了地上,落空了战役才气。

“没事,小伤,快带我去牛头山。”

啊!

藏獒是忠心的狗,它们如何会答应姜易带走小鸡,即便晓得难以取胜,也不会后退。

姜易舔了舔嘴唇上的鲜血,一脸玩味地说道。

姜易现在所利用的猞猁的身材是38KG,而面前的这只纯种藏獒最起码70KG,其体重是姜易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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