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今后,见着萧绵泽,我们天不怕地不怕的元小公爷就成了只老鼠。
临江仙这座食府欢迎过很多非富即贵的大人物,掌柜的也算是见过大场面,以是神采还算普通,亲身过来上菜,元祐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点的都是店中招牌菜。
只是现在......
秦湛也不推让,提笔写下方才所作的诗句,字如其人,也透着些傲气和清雅,苍劲虬润,纵横勾折,自成风骨,浓淡皆宜,倒是引来很多喝采声。
元祐是一介武夫,但也不是没任何文学素养的草包,青瓷杯中酒水微红,晃闲逛悠,竟有几分瑟瑟,他一饮而尽,抚掌大笑,拍着秦湛的肩膀,竟是笑得直不起腰,伏在他肩上,一滴水泽缓慢地滚过眼角,没入他鸦青色长衫里,悄无声气。
叶瑾夏目光凉凉地扫了他一眼,指尖沾着酒水,写下两个字,元祐瞳孔舒展,似是不敢置信地盯着叶瑾夏,久久回不过神。
“你决定了?”他咽了咽口水,嗓子有些哑。
叶瑾夏攒出个笑,有些惨白,喃喃道:“可除了他我也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何况旁的人,我也信不过。”
临江仙上除了些附庸风雅的人喜好过来装个模样,很多文人都三五成群地过来,点上一壶小酒,摆上两碟小吃,谈个国事天下事,再吟个诗颂个月,便是极其风雅的消遣,如果做得好,还能在临江仙上留下一笔。
人生那边不相逢,再见到萧绵旭,叶瑾夏表情实在称不上好,撇撇嘴,自顾自地进了雅间,李汝烟见着此人,自知身份能够会形成费事,便找了个借口先行分开,至于秦湛,萧绵旭网罗很多能人异士,对于有才之人更是礼遇有加,以是在见到他提的那首诗,就泰然自如地畴昔和他扳话,神采间并与昔日的倨傲,确切让人表情舒坦。
萧绵旭抬眸便见美人手托香腮看窗外,神采淡淡,说不出的疏离,不觉心底一缩,有些愤怒。
红油烩鹦鹉舌,红烧狮子头,带子上朝,芙蓉盐焗鸡,另有些精美的小点心,像是蟹壳黄、梅花酥。
元祐慢悠悠地喝着酒,赏着景,低低道:“你想如何?”
叶瑾夏用配套的刀具切开鹦鹉舌,用银钩勾出其内的软舌,放入秦湛的碗中,这些事情做得很天然,几小我都没反应过来。
元祐瞪大了眼睛,尽是惊奇和嘲弄,“你晓得还真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