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运气之手一个悄悄挪移,就将故意栽花者换成了偶然插柳人。中主李璟封李煜为吴王,令其知政事,住东宫。公元961年,李璟迁都南昌。立李煜为太子监国,令其留在金陵。同年六月,李璟驾崩,李煜在金陵即位即位。李煜即位之时,南唐已经是宋的属国,朝中多次入宋进贡,只求能偏安江南一隅。他虽有帝王之象,却无帝王之才。何况摆在面前的局势,纵他有百般本领,亦有力回天。更有史料相载,李煜在位之时,“性骄侈,好声色,又喜宝塔,为高谈,不恤政事”。无法生在帝王家。若不是身处乱世,又身负安国重担,遵循汗青对他的另一番关于才情的记录,“才调横溢,据五代之冠”,应会被传为千古嘉话。
而你带笑向我步来,
但是宿命,常常比乱世更残暴。最好的爱情,莫过于灵魂与躯体的两种符合。婚后的李煜与娥皇,有着不异的爱好与志趣,豪情极其恩爱,真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
因而而后,这人间,再也无人来跟娥皇说相思。再也无人来叹一声,樱花落尽阶前月。
双鬟不整云蕉萃,泪沾红抹胸。那边相思苦?纱窗醉梦中。
晓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
附:
樱花边的诗墙上,古诗词部分,怎少得了李煜的词?有人用极其俊美极其超脱的字体来刻,一撇一捺里都是张扬,都是自在。李煜,他的生命,可曾像先人编排的笔划那样,天马行空过?我仰着头,看着花香覆挡住那些哀伤绝美的词句,像一道慈爱的白绫。
——李煜《谢新恩》
这首《谢新恩》,实在是一阕悼亡词。南唐后主李煜的作品,为记念他的爱妻大周后所作。
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李煜,这个悲情又高贵,多才且风骚的男人。是五代十国期间南唐的第三任国君,也是最后一任国君,人称李后主。他原名李从嘉,后以“日以煜之昼,月以煜之夜”之意改名李煜。汗青上记录。李煜为人仁孝,善诗文,工书画,通乐律,且丰额骈齿,一目重瞳子。意义是,他不但有绝世的才情,还天生异相——有只眼睛内有两个瞳孔,口中还多一排牙齿,相传舜帝与项羽就有重瞳。周武王与孔子皆有骈齿,此乃贤人、帝王之象也。
这第三种绝色,是花,是人,还是那些陈腐又凄美的爱情?唉,我又何必去弄清。
公元974年,宋太祖赵匡胤南下攻打金陵。城破后,李煜被俘到汴京,封违命侯,开端了他的囚禁生涯,日日以泪洗面。太宗即位后,进封其为陇西郡公。“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顾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红颜改。”公元978年七夕,也恰是李煜的四十二岁生日,宋太宗赐牵机药将他毒毙,身后被追封为吴王,葬于洛阳邙山。同年,小周后归天,与李煜同葬。
你是第三种绝色。
我居住的小城有樱花。曾在月光很好的夜晚乘船去看花。樱花树在沅水北岸的诗墙边。四月天的月色,极其轻浮透亮,像洒在风中的蛋清。草地上开满了紫云英,一点一点,满是细碎的美,生命的迹象非常激烈。月光下,樱花扑扑的开,扑扑的落,美得魔幻。那种美,是立体的,花瓣粉的,白的,堆积在墙根,泛出了泡沫。花香在月光青草间会蒸腾出近乎神性的香味,内心就会生出无数和顺的小爪子,挠痒神经末梢……樱花如雪,樱花如雪。这模样豪侈吗?真是豪侈得令人惊骇。可这清楚又简朴,只是月光和花树。花香是不请自来的。我甚么都不消带,只要带上本身的灵魂。乃至,灵魂也不需求带,她也会不请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