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易中天中华史:女皇武则天 > 第6章 注释
[30]以上见《旧唐书·狄仁杰传》,《新唐书·张柬之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七久视元年玄月条。
[17]见两《唐书》之许敬宗传。
[4]见《新唐书·刘祎之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垂拱元年三月条。
[43]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贞观二十三年蒲月条并胡三省注。
[39]见两《唐书》之裴炎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光宅元年玄月条。以下无另注者均据此。
[15]见《旧唐书·则天皇后纪》。
[27]载初元年(690)七月,唐高宗和萧淑妃的两个儿子被苛吏周兴诬告而死;八月,能够形成威胁的李唐宗室十二人被杀。
[34]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永徽四年仲春条。
[21]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七贞观十七年四月条,同时请参看两《唐书》之长孙无忌传。
[37]裴炎被杀时,中书令已改名为内史。但为了便利读者了解影象,仍用旧名。以下提到其他官职,也依此例措置。
[36]请参看胡戟《武则天本传》。
[24]《新唐书·王皇后传》便称“武后知之,促诏杖二人百”如此,仿佛就连虐杀都获得了高宗批准。此殊难堪解,故存疑。
[14]见两《唐书》之狄仁杰传,《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天授二年玄月条。
第五章
[43]见《旧唐书·上官昭容传》,《新唐书·韦皇后传》所附上官昭容传。婉儿参与武则天政务的时候,《旧唐书》称在圣历(698)后,《新唐书》称在万岁通天(696)今后。
[6]李孝逸闻诸说不一,本书据《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垂拱三年十月条。
[10]李贤,上元二年(675)四月立,永隆元年(680)八月废。
[45]见两《唐书》之裴炎传、刘仁轨传。另,《资治通鉴》卷二百八神龙元年三月条称:中宗命令规复文明元年以来破家子孙的资荫,但明白指出“唯徐敬业、裴炎不在免限”。为裴炎规复名誉要到睿宗期间。
[32]关于厌胜案,《旧唐书·高宗废后王氏传》指认是王皇后和她母亲的诡计;《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九据《则天实录》称系武昭仪诬告王皇后;《新唐书·王皇后传》则称武昭仪“诬后与母挟媚道蛊上”,情节更加严峻。
[37]这段汗青本相不明。《旧唐书·郝处俊传》称“高宗以风疹欲退位,令天后摄知国事”,但系年于上元三年。《新唐书·郝处俊传》称“帝多疾,欲退位武后”,未系年。本书所述两事均据《资治通鉴》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及《考异》。
[53]见《旧唐书·高宗纪上》,《新唐书·则天武皇后传》,《资治通鉴》卷二百永徽六年十一月条。《新唐书》该传并称“朝皇后自此始”。
[22]据《旧唐书·高宗纪下》,上元二年(675)三月,高宗风疹不能听政,政事皆决于天后。但该书称是时高宗欲下诏令天后摄国政,有误(详后)。四月,李弘即归天。高宗欲让位于李弘事,见《皇太子谥贡献天子制》和《贡献天子睿德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