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我都入學兩年了,底子也都沒有聽說過。」顏偉也跟著拥戴,兩人一搭一唱默契好的不得了。
「誰說打不開的。」顏偉看著她沮喪的神采好笑的說。
三人順著巷子走到底,盡頭處是棵庞大的參天古木,它的枝葉極為富强,掩蔽了周身方圓兩公尺內的天空,底下的根向内涵长起码有一千米,整棵樹散發出一股溫暖而平和的靈氣。
「梁伯你是開打趣吧,這裡是學校耶,怎麼能够鬧鬼。」宋嵐壓抑高漲的情緒,故作天真的問。
「你們跟我來。」白叟拭去臉上的淚痕,帶他們往北門四周的草叢走去,長到膝蓋高度的狗尾草沾上他們的長褲,正當兩人不解為何要來這裡時,卻見被白叟撥開的雜草下,暴露一條因長年行走踩出的巷子。
「我騙你們做什麼!」見兩人質疑本身的話,梁伯氣得紅了臉,「這裡不但有鬼,還是個冤氣甚重、枉死的厲鬼!」
他點燃三炷香拜了幾拜,接著將香插入香爐,再走到牌位前跪下,恭恭敬敬的磕了數個響頭。
鬧鬼?!
「這本就是當年遺留下來的日記本呀!」宋嵐看著厚重的日記本透暴露佩服的神采,這但是歷經多代人的聪明結晶。
宋嵐詫異的問:「您這話是什麼意义?神木不是還好好的嗎?」
顏偉和宋嵐當下掩不住的興奮起來,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沒想到他們要找的線索,就在梁伯身上。
「我們明显就是來約會的呀!」宋嵐尷尬的笑著,整個身子往顏偉懷中貼去。
他失蹤後,梁詠為了避開學校對本身的重视,說服學校放棄第106條校規,操纵時間來沖淡傳說的存在,而他本人則在畢業後,改變表面回到學校,以工友身份潛伏在校園裡,為的就是等候當年學生會長所說能够出現的有緣人。
「梁伯,飯能够亂吃,但話可不能亂說,如果讓學校晓得你說這有鬼可不得了,是破壞校譽的。」顏偉冒充勸說,實則是用心以激將法刺激他,他深知梁伯的性子,是容不得別人懷疑的。
梁伯盯著他看,大哥的眉眼閃著睿智的精光,他看著顏偉將近有非常鐘之久,俄然笑了起來,「你讓我想起了一個人,一個我最好的朋友,你身上的氣質和他很像,如果是你的話,也許……」彷彿想起什麼,梁伯的眼角閃過幾許水光,然後因激動而劇烈咳嗽,面庞也變得慘白。
「我都這把年紀了,還怕學校董事會裡那些泯滅人道的混蛋嗎?」梁伯嘲笑出聲,眼中是滿滿的不屑,「這件事我早就該說了,四十年!我在心底憋了四十年了!嘿嘿,校規第106條,那些人以為能瞞得了多久。」
依資料顯示,第106條校規初次出現是在1960年,當年發生一件學生情侶跳湖殉情自殺的案件,因為雙方父母都是处所上有頭有臉的人物,以是這件案子在當時形成很大的風波,女學生是校長的養女,男學生則是民意代表的獨生子。
「梁伯花了那麼多年的時間都打不開,我們怎麼能够打得開呢?」宋嵐喪氣的搖頭,本來以為有了一線但愿,結果卻是空歡喜一場。
梁伯將牌外移回原處,雙手珍惜的捧著日記本遞到顏偉面前,顏偉拿起那本日記,渐渐打開封面,內側寫著一行小字:映月湖血案要事,記於1969年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