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余生尽欢 > 第104章 比试场智胜莫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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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位置本来是他父亲的,何如造化弄人又传给了他。他也曾有个幸运完竣的家,只是最后散了。

村口处,叶尽欢未看到返来的爷爷,他见到了阿谁浑身泥泞倒在地上哭得一塌胡涂的少年。他许是哭得太急,被呛住了,咳得胸口大大的起伏着。

“哎!快把这小东西给我看看。”他起家喊道。

云贺堇性子暖和,好脾气,资质聪慧,筋骨奇佳,十五岁已筑基,从小便与木槿定了娃娃亲,对她是千依百顺的。又是绝好名声又是强大背景,这炙手可热的,要不是他放言此生只娶一人,怕是求亲的女人都能够把云宗踏平咯!

那火狐耷拉着脑袋趴在地上,不时收回几声悲哀的低吼。叶尽欢不解,小小迷阵还能困住这红毛狐狸?他走上前去,蹲下身将小家伙提了起来。

实在她也没错。挟持儿子,来挽回她那不幸又可悲的爱情。

他早已担当宗主之位,应以天下百姓为重。历代知名宗宗主,皆无朋友。何其残暴。

叶尽欢颈后生花儿那处,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本来是一块暗红色的胎记,这此中应有着莫大的关联。

“甚么时候到的?”

叶尽欢还记得,记得清清楚楚,已去犹新,仿若昨日。

儿时的依靠、喜好,是在甚么时候变质的呢?甚么时候开端,他在叶尽欢心中的定位不再是可亲可敬的兄长,而是能够同忧同喜、能够并肩作战的朋友?

他们都说她心狠手辣,蛇蝎心肠,竟拿本身的孩子作威胁。只要他晓得,阿谁女人她的手一向在抖,一向在哭,她不会杀了本身,也不敢。

“叶兄。”云贺堇出门看木槿,见到叶尽欢便上前号召道。

那年他七岁。

“自是来了。”木槿一脸得意,掩不住的笑意。

“二公子。”叶尽欢回道,“不知可否赏光喝一杯?”

这红毛牲口名为火狐,乃是天生天养的灵兽,可吐真火,生性好斗,偏又气力刁悍,常胜不败,就算是越级战役也能拿下对方。可火狐性傲,难以驯化,就是死也不肯为人所使,故而火狐难见,火狐灵宠更是可贵。

然后他走了,连道别的话都没有一句。

在知名宗呆了五年才晓得那人也在,他返来今后一向在闭关,以是叶尽欢才从没听人提起过他。

见她欢畅得尾巴都要翘上天了,叶尽欢倒是放心了。

醉酒醉酒,喝了能醉的才是酒。

叶尽欢连连向她赔不是,三言两语逗得她眉开眼笑。朝酒馆里看了一眼,发明内里只要寥寥几个酒客,都喝得醉醺醺的,正亥时三刻,过一会儿就该打烊了。低头问木槿:“云二可有跟你来?”

“那恰好,就养着。”

木槿鼓着腮帮子,嘴翘得能够挂油瓶,一脸幽怨。

再以后沐余生修为与日俱增,而他,再如何尽力也停滞不前。他是全部宗门的光荣,他是华越上高低下的笑料。

母亲脾气极好,性子暖和,不管何时都是细言细语的,他小时恶劣,总爱肇事,可母亲从未对他说过一句重话。她每日做好饭,等他返来,给他洗妙手,笑着听他说内里的趣事儿。她教他认字,教他为人处世的事理。她定是天底下最好的母亲。

从满心期盼到万念俱灰,再从万念俱灰到癫狂病态。等他复苏过来,身后已是万丈深渊,想要转头却为时已晚。他执念太深,认不清实际,做了很多错事,害了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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