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余生尽欢 > 第104章 比试场智胜莫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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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她也没错。挟持儿子,来挽回她那不幸又可悲的爱情。

五年,足以让叶尽欢换个样。当他费经心机终究来到沐余生面前时,他已认不出是他了。

村口处,叶尽欢未看到返来的爷爷,他见到了阿谁浑身泥泞倒在地上哭得一塌胡涂的少年。他许是哭得太急,被呛住了,咳得胸口大大的起伏着。

他在这里呆了两年两个月十七天。

叶尽欢还记得,记得清清楚楚,已去犹新,仿若昨日。

现在这统统,他该接受,他也情愿接受。

沐余生扶着他的肩膀,让他靠在本身身上。

云贺堇利落应下,叶尽欢没少照顾木槿,他自当感激一二。

再以后沐余生修为与日俱增,而他,再如何尽力也停滞不前。他是全部宗门的光荣,他是华越上高低下的笑料。

母亲脾气极好,性子暖和,不管何时都是细言细语的,他小时恶劣,总爱肇事,可母亲从未对他说过一句重话。她每日做好饭,等他返来,给他洗妙手,笑着听他说内里的趣事儿。她教他认字,教他为人处世的事理。她定是天底下最好的母亲。

然后呢?

在知名宗呆了五年才晓得那人也在,他返来今后一向在闭关,以是叶尽欢才从没听人提起过他。

“叶兄。”云贺堇出门看木槿,见到叶尽欢便上前号召道。

“哎!快把这小东西给我看看。”他起家喊道。

叶尽欢闻言,把小家伙给了叶老头儿。

到了家,推开门便见叶老头儿正坐在阔别优哉悠哉游哉地喝茶。他轻啜了一口,闭上眼,感受那茶香在唇齿间缭绕,心对劲足地舒了一口气。闻声吱呀一声,是叶尽欢排闼而入,手上提了只红色的狐狸,那一脸傲岸的小模样,招人爱得很。

再见时已是五年后。那人闭关结丹胜利,二十岁,成为知名宗乃至全部修真界最年青的金丹修仙者,他像个神话,站在他瞻仰不到的天涯,光芒万丈,再也触碰不到。

这红毛牲口名为火狐,乃是天生天养的灵兽,可吐真火,生性好斗,偏又气力刁悍,常胜不败,就算是越级战役也能拿下对方。可火狐性傲,难以驯化,就是死也不肯为人所使,故而火狐难见,火狐灵宠更是可贵。

太阳暴露半个脸,光照过来映在叶尽欢身上,有些刺目,他眯了眯眼,饶有兴趣地看着阵法里火红色的狐狸。

叶尽欢十岁时曾插手过知名宗的提拔,统统小孩挤在一块空位上,你争我抢地想要排在前面,再像货色一样被遴选。而他资质太差,测试出来只是个伪灵根,只比那些没有灵根的好一点,知名宗来的人只是看了他一眼,就喊了下一个。修真界第一仙宗,会放着好的不要而去选他?以是他又回了桃花坳。

云贺堇性子暖和,好脾气,资质聪慧,筋骨奇佳,十五岁已筑基,从小便与木槿定了娃娃亲,对她是千依百顺的。又是绝好名声又是强大背景,这炙手可热的,要不是他放言此生只娶一人,怕是求亲的女人都能够把云宗踏平咯!

他早已担当宗主之位,应以天下百姓为重。历代知名宗宗主,皆无朋友。何其残暴。

他站在那边,脚下灌了铅,移不动一步,傻愣愣地望着那少年。

见她欢畅得尾巴都要翘上天了,叶尽欢倒是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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