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余生尽欢 > 第104章 比试场智胜莫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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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站在那边,脚下灌了铅,移不动一步,傻愣愣地望着那少年。

云贺堇仿佛完美得无可抉剔,这就是叶尽欢最担忧的。照这个趋势来看,云贺堇将会是云宗下一任宗主最合适的人选,可木槿的脾气就决定了她站不住这么高的位置。可这女人刚强,认死理,决定了的事毫不会等闲窜改,这么下去也不知是好是坏。

他早已担当宗主之位,应以天下百姓为重。历代知名宗宗主,皆无朋友。何其残暴。

常日里和顺和顺的母亲像是发了疯似的,掐着他的脖子,冲着全部宗门的人,声嘶力竭地大吼:“你们为何如此!为何如此!信不信我杀了他!”

良月高悬,疏影横斜,暗香浮动,夜风瑟瑟,吹起一抹月华挂在檐上,带来多少喜乐多少愁。

叶尽欢还记得,记得清清楚楚,已去犹新,仿若昨日。

“甚么时候到的?”

他在这里呆了两年两个月十七天。

叶尽欢十岁时曾插手过知名宗的提拔,统统小孩挤在一块空位上,你争我抢地想要排在前面,再像货色一样被遴选。而他资质太差,测试出来只是个伪灵根,只比那些没有灵根的好一点,知名宗来的人只是看了他一眼,就喊了下一个。修真界第一仙宗,会放着好的不要而去选他?以是他又回了桃花坳。

叶尽欢闻言,把小家伙给了叶老头儿。

“弟子沐余生,承上天之眷命,属以伦序,入奉宗门,谨于本日祗告六合,即宗主位。”

坳里有些人家会在后山挖圈套来捕获野兔、野山鸡这些小植物,普通每隔半个月山上检察一次。叶尽欢也随大流,倒不是挖圈套,那样捕到的猎物太少了,而是设一两个小型的迷阵来捕猎。这类体例有两个好处,其一,活的猎物吃不完能够养着,拿到镇上去卖代价也更高些,其二,用阵法利诱力强,能更快地捕到猎物。

那日乌云密布,天上黑得像是要把人吞出来,瞬息间便是疾风骤雨,雨点稀里哗啦往下落,打在地上啪啪响。爷爷去了镇上还没有返来,他急得快哭了,雨这么大,爷爷走到那里了?有没有处所躲雨?

醉酒醉酒,喝了能醉的才是酒。

三月的凌晨,走在纵横交叉的阡陌巷子上,嗅着清爽怡人的山间活力,倒是舒畅的很。叶尽欢原想径直回家的,才踏进村口又想起去后山看看。桃花坳阵势偏僻,地广人稀,后山树木富强,灌木丛生,又无人居住,适合植物保存,是捕猎的好地儿。

木槿鼓着腮帮子,嘴翘得能够挂油瓶,一脸幽怨。

沐余生扶着他的肩膀,让他靠在本身身上。

“二公子。”叶尽欢回道,“不知可否赏光喝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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