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昨晚盛筵时那气势逼人的岳绮云,再看看现在逃得缓慢的狼狈女人,苏茉儿悄悄哼了一声。“女人啊,没有了男人的疼宠,就甚么都不是!”
大姐你都多大年龄了,又长着燕国人特有的通俗眉眼,做出如此一幅不堪娇羞的模样,这形象真是令人咂舌。
“茉儿姐姐又讽刺于我!”莫筝被问得羞红了一张小脸,娇嗔地向后看了眼元烈,才小声地嗫嚅着:“大汗的猎风神骏,我那里比得过……”
迎着初升的朝阳,她这才看清了本身所住的大汗王帐。
“筝儿mm,不是说要跟大汗跑马么,怎的这个模样返来?”面对莫筝,苏茉儿即便再妒忌,也不敢透露在脸上。
昨晚元烈肝火冲冲地闯进她的毡房,固然夜里的那场狠恶的情事,并没有让苏茉儿感到欢愉,但是大汗的不测到来却让她有些欣喜。
也只要在这里,才气原汁原味地闪现出诗内里描画的草原风景吧?
以是,她明天经心打扮盛装出场,就是为了在岳绮云面前夸耀一番。
间隔王帐几十米开外的一座精美毡房帘子挑开,从内里走出一个袅娜的女子。
岳绮云所住的,本来就是专属于部族汗王的大帐,以是,元烈在这里进餐是理所当然的。但是,那两朵姊妹花为毛也跟着出去?
――的确就是一棵五颜六色的圣诞树,还是洒满了香粉的那种。
初夏的草原,氛围中带着些微寒,而满盈在氛围中炊烟,却让微寒中透着暖和。
“大妃!”那亮闪闪的树走到岳绮云面前,嘟着红艳艳的唇挑衅地笑道:“昨晚大汗歇在我的毡房里,我还觉得大妃身子不适,不能服侍我们大汗。但是今儿如何看着大妃的气色挺好啊,不像是……”
――不就是昨晚被男人给睡了,这有甚么可夸耀的?还,还穿成这个模样。
“烈哥哥,快放我下来,让别人看到不好。”苏茉儿的好表情没有持续多久,就被莫筝的娇嗔声给敲了个粉碎。
“筝儿身子弱,禁不住太大的颠簸。”待得莫筝站好,元烈一边说一边向岳绮云这边看过来,模样仿佛是在解释着甚么似的。
乌黑的毡房,竟然占地一百多平。在王帐的四周,散落着大小不一的红色毡房,把这豪华气度的王帐团团拱卫在中心。
莫筝穿戴鹅黄色的胡服,长发被编成十几条发辫披垂在肩头,一顶四边镶着洁白绒毛的姜黄色羊皮帽子,斜斜地戴在头上,活泼调皮中不失风雅端庄。
元烈同莫筝共乘一骑,踩着草原的晨光缓缓跑来,金色的阳光包裹在两人身上,男人神俊女子柔媚,端的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儿!
作为一个有当代灵魂的人,她实在是不睬解这些女人是如何想的。她们一个身强体健,一个貌美如花,就这么心甘甘心肠同事一夫?
这应当是烈焰王族聚居的营地。
苏茉儿看着岳绮云的背影,心头更加对劲了起来。在她以为,这个不知廉耻的女人,应当是嫉恨本身的。
岳绮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当代啊,万恶的当代!
这苏茉儿仿佛跟本身有仇一样,不但带顶又高又重的冠帽,满身还挂满了沉重的金银饰品!
娇媚羞怯的声音,都让落荒而逃的岳绮云产生了极大的猎奇心。鬼使神差地停下脚步,转过甚就看到了这赏心好看标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