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能够会担上兴讼获咎名,息讼是当代不管是处所,还是朝廷都很看中的,以是一旦负上这个罪名,这可不是功德。
唐朝的法律,比前朝进步很多。除了将法律格局分类,不再像以往,笼统的混在一起,百姓有委曲,还能够不竭上诉,已经有后代得法院分级得模样。以是李忱分别司法三级轨制,实在只是一个诉讼范围得调剂。
陪审团轨制,这是英美法系的特性,大陆法系是没有得。李忱不晓得大唐能不能适应这个轨制。不过,就像审检分离一样,审检分离没有突然实施,只要在一部分地区先试行一样。
『法律是保障百姓得最后一道防地,如果法律不能庇护百姓,我们还能要求甚么?只靠到德吗?品德当然首要,但若强求品德操守,岂不是回到魏晋期间?』
蒙面,手拿天秤得女子,就是希腊文明中的公理女神了,跟着欧化的停止,这个女神也广为人知,她是西方司法得意味。
最根本的,就是那十道察看使了,或者从朝廷向处所调派监察御史,去处所梭巡是否有委曲。只是,这没有甚么用,如果有效,大唐也不会几次产生越诉事件。
会这么做,也不是完整就偏袒他们,汉人已经占上风了,毕竟,主审官是汉人,很难说不会方向汉人。以是才会多一个蕃人。只是,会不会有蕃人动辄以番汉之辨别,来鼓动陪审团宣判蕃人无罪。形成蕃人有恃无恐,不但歹意犯法,还教唆番汉干系,就有待察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