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二公子明显已经风俗他这般冷酷,自顾自话道:“我记得当年在江汉书院,金如兰的身份透露,有人要报到府衙严惩,你曾替她同山长说过话,如何此次不筹算帮?”
吴余面上微微一暗:“草民已被剥除举人功名……”
而此次被困醉乡楼,几乎明净不保,也是他搏命相救,乃至为她丢了功名。
他说完,径直从后门出了府衙,然后又从正门进入大堂,拱拱手道:“抱愧,方才有事担搁,来晚了些。”
见他久说不出口,在衙门口的金如兰径直畴昔跪下道:“回禀大人,余相公已许民女一纸婚约,依大清律令他现在已有资格替民女状告周氏暗害家父。”
各朝律法里,被告的资格都有严格限定,因为家属伦理看法的启事,后代是不能告状父母的,奴婢亦不成告状仆人。
第二十章。
他嘴笨拙,她又是周氏继女没有话语权,情势对他们极其倒霉。
他进了县府衙,往堂上一跪,话说的奇快,明显是早早便想好的说辞:“……还望大人能明察秋毫,给金女人和金家一个公道……”
年景冷冷撇了一眼他:“就你话多。”
吴余和金家既不是族亲,又不是故交,是没有资格来县衙告状周氏的。
吴余面红耳赤,在金如兰的点头表示下答道:“我们已有伉俪之实,作不得假……”
刘云飞想查办此案,被告必不成少,但是金家属亲未几,男丁还多在江南经商,金如兰舅家又无人,底子无人替她出头,吴余能揽下诉讼权再好不过。
“武昌府年瑾瑜,是此次被告的诉讼师。”年景是乡试举人,无需向王秀才见礼,便微微点头表示规矩。
年景神采未变,抬手表示吴余说话。
“是草民状告周氏,与她……娘子无关,还望大人明鉴。”吴余仓猝揽下诉讼权,大清律法有明文规定,后代状告父母是为违逆不孝,要鞠问受科罚,金如兰现在的身材底子吃不消。
金如兰在醉乡楼没少受私罚,吴余赎她出来的时候,浑身伤痕累累,又连夜赶回青山县,身材已经难以负荷。
吴余可贵聪明一回,举手发誓道:“草民对金女人的心日月可鉴,毫不是为图她家财,若违本意便天打雷劈,不得善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