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说,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河水很大,河伯(即河伯)欣然自喜,逆流而东行,至于北海。他在那边遇见了北海若(即海神),才第一次熟谙到,他的河固然大,但是比起海来,实在太小了。他以极其赞叹恋慕的表情同北海若说话,但是北海若对他说,他北海若本身在六合之间,真不过是太仓中的一粒秭米。以是只能说他是“小”,不能说他是“大”。说到这里,河伯问北海若说:“但是吾大六合而小毫末,可乎?”北海若说:“否。……计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其生之时,不若未生之时。以其至小,求穷其至大之域,是故迷乱而不能得意也。由此观之,又何故知毫末之足以定至细之倪,又何故知六合之足以穷至大之域?”他接着下定义,说最小“无形”,最大“不成围”。至大、至小的这类定义与惠施所下的很类似。
关于这两小我,《吕氏春秋》奉告我们:“惠子为魏惠王(公元前370年至前319年在位)为法,为法已成,以示诸民人,民人皆善之。”(《审应览·淫辞》)又说:“秦赵相与约,约曰:自今以来,秦之所欲为,赵助之;赵之所欲为,秦助之。居无多少。秦发兵攻魏,赵欲救之,秦王不说,令人让赵王曰:约曰,秦之所欲为,赵助之;赵之所欲为,秦助之。今秦欲攻魏,而赵因欲救之,此非约也。赵王以告平原君。平原君以告公孙龙。公孙龙曰:亦能够发使而让秦王曰,赵欲救之,今秦王独不助赵,此非约也。”(《审应览·淫辞》)
“天与地卑,山与泽平。”这也是说,凹凸之为凹凸,只是相对的。“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这是说,实际天下中一世事物都是可变的,都是在变的。
由此可见,邓析的本领是对于法律条则咬文嚼字,在分歧案件中,随便做出分歧的解释。这就是他能够“苟察缴绕,令人不得反其意”的体例。他专门如许解释和阐发法律条则,而不管条则的精力本色,不管条则与究竟的联络。换句话说,他只重视“名”而不重视“实”。名家的精力就是如许。
《韩非子》又奉告我们:“坚白、无厚之辞章,而宪令之法息。”(《问辩》)上面我们将看到,“坚白”是公孙龙的学说,“无厚”是惠施的学说。
关于桓团,我们别无所知。关于邓析,我们晓得他是当时闻名的讼师,他的著作今已失传,题作“邓析子”的书是伪书。《吕氏春秋》说:“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民之献衣、襦袴而学讼者,不成胜数。以非为是,所觉得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成日变。”(《吕氏春秋·审应览·离谓》)
惠施的相对论
一旦了解了惠施的这类态度,我们便能够看出,《庄子》中所说的惠施“十事”,固然向来以为是悖论,实在一点也不是悖论。除开第一事以外,它们都是以例表白事物的相对性,所说的能够叫做相对论。我们且来一事一事地研讨。
第一事是:“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这两句话都是现在所谓的“阐发命题”。它们对于实,都无所必定,因为它们对于实际天下中甚么东西最大,甚么东西最小,都无所必定。它们只触及笼统观点,就是名:“至大”、“至小”。为了充分了解这两个命题,有需求拿它们与《庄子·秋水》的一个故事做比较。从这类比较中较着看出,惠施与庄子在某一方面有很多共同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