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墨家精通“辩”的体例,为廓清和保卫墨家的哲学态度做了很多事情。
《墨经》将名分为三类:达名;类名;私名。“名:‘物’,达也,有实必待之名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因而实也。”(《经说上》)就是说,“物”是达名(通名),统统“实”必用此名。“马”是类名,此类的统统“实”必用此名。“臧”(人名)是私名,此名只限用于此“实”。
行动的知识是如何做一件详细事的知识。它相称于美国人所说的“know-how”。
关于“辩”的会商
至于另一种推理体例,就是“推”的体例,能够以“凡人皆有死”这个结论为例来讲明。我们都会做出这个结论,因为我们晓得凡是畴昔的人都已经死了,又晓得现在的和将来的人与畴昔的人都是同一个类。以是我们得出普通的结论:凡人皆有死。在这个归纳推理中,我们用了“推”的体例。畴昔的人皆有死,这是已知的。现在的人皆有死,将来的人皆有死,这是未知的。以是,说“凡人皆有死”,就是把已知的归予同类之未知的,即“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我们能够如许做,是因为“是犹谓也者同也”,即将彼说我(与此)不异。我们恰是在“以类取,以类予”。
关于知识和名的会商
在进一步解释这两种体例之前,先说一说《墨经》所谓的“故”。它说:“故,所得而后成也。”(《经上》)就是说,有了“故”,某一征象才成其为某一征象。它还把“故”分为“大故”、“小故”。“小故,有之不必定,无之必不然。”“大故,有之必定,无之必不然。”(《经说上》)《墨经》所谓的“小故”明显就是当代逻辑学所谓的“需求启事”;《墨经》所谓的“大故”明显是当代逻辑学所谓的“需求而充沛启事”。当代逻辑学还辨别出另一种启事,即充沛启事,能够说是“有之必定,无之或然或不然”,墨家却没有看出这一种启事。
但是另一方面,也有知识的哲学家,比方墨家以及某些儒家。这两家固然在很多方面分歧,但是在务实这一点上却相互分歧。在辩驳名家辩论的过程中,这两家沿着大抵不异的思惟线路,生长了知识论和逻辑学的实际,以保卫知识。这些实际,在墨家则见之于《墨经》,在儒家则见之于《荀子》的《正名》篇。荀子是先秦期间最大的儒家之一,我们将在第十三章讲到他。
《墨经》还对于知识停止了分类。按知识的来源,把知识分为三类:一类是来自熟谙者切身经历;一类是来自权威的传授(即得自传闻或文献);一类是来自推论的知识(即得自归纳,以已知推未知)。又按熟谙的各种工具,把知识分为四类:名的知识;实的知识;相合的知识;行动的知识。
廓清兼爱说
《小取》篇的大部分,是用于会商“辩”的。它说:“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短长,决怀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
墨子和前期墨家都以为“义,利也”。利是义的本质。但是,甚么是利的本质?墨子没有提出这个题目,但是前期墨家提出了,并且做出体味答。《经上》篇说:“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如许,前期墨家就为墨家的功利哲学做出吃苦主义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