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跳起来,汗颜道:“多谢女人的拯救之恩,李霖铭记在心。”我一个大男人被几个鬼胶葛,没想到她举手投足间就给打发了,这是多么惊人的力量,我内心对她的来源更加猎奇了。
她领着我,安步在荒漠中,雾气缭绕,她却仿佛能辩白方向。走着走着,前头有了亮光,呈现了一座朱红色的牌坊,上面有几个篆体的字,里头光芒昏黄,看不清楚。
红衣女郎似有几分难堪,还是点头,筹办承诺,我仓猝拦着,说道:“是我要用你的斗笠,你有要求跟我说,难堪一个女孩算甚么?”
“送我屋里去。”
“我跟你无冤无仇,你为甚么要吃我?”我大呼道。
“喂,叨教这里是哪儿?四周有人吗?”
老伯嘲笑道:“我在鬼雾林刻苦八十几年,被阴气折磨,每日里和孤魂厮混,总有一天,我会疯掉。这类磨难折磨甚么时候才气到头,我不管,我必然要去投胎。此次错过,要比及甚么时候?”
胖老板凶恶地叫道:“谁在外头,快滚,少来多管闲事,谨慎我连你一起吃了。”
胖老板打量着我,那眼神,不像是看人,像是看着猪狗一样的东西,让人发毛。他咧嘴,阴冷一笑,拿了个碗给那人,他就跑前面去等着用饭了。
黑夜深沉,身后俄然冒出个声音,吓了我一跳。
女人叫道:“你走错了,我家不在那儿,在那儿。”
她站在那儿,幽若如花,却有一股自矜的味道。众鬼吓得四下逃窜,胖老板更是面带惊骇,头也不回地跑掉了。他一走,这家煮人肉的屋子也变成雾气消逝了。
女人像是被热水烫了,哇哇叫疼,哭的那叫一个苦楚。我内心不忍,她死的不幸,我何必跟她难堪,说道:“你让我走,我不动你。”
“给他拿一顶斗笠。”
鬼蜮?胖老板不是说叫做鬼雾林吗?
我跟着她出来,领头豁然开畅,是个暗淡的村庄,到处都是低矮的草屋。我们来到个小广场,摆着好些个摊子,像是卖东西的夜市。
我一停,红衣女郎如有感到,也止住了法度,也不说话,就这么沉默等待着。我脸一红,方秀士家救了本身的命,如何能思疑她?
我脑袋磕在坟头,差点晕畴昔,含混糊地,疼痛让我醒过来。
广场角落里有个卖斗笠的老伯,满脸死人斑。他看着我,摇点头,“我不卖斗笠给活人,除非,你承诺我一件事情。”
洛风啸不知从哪儿摸出来一只羊毫,几张黄纸,另有个酒盅样的容器,对我说道:“去,给我弄点至公鸡的血来。鸡血破煞,那些人收人阴魂,不敢杀鸡,应当和狗都锁在家里头。”
胖老板一声厉啸,几只鬼听他号令,朝着门口扑去。
我一拉红衣女郎,回身就走。
咚咚咚,门俄然被敲响了。
胖老板把我放在案板上,阴笑道:“新死的幽灵还带着活人的味道,是最好的大餐佐料,煮了吃必定甘旨。”
她的声音冰冷刺耳,我看屋里黑漆漆地,感觉有些不妙了“我忙,下次吧。”
胖老板眸子子猩红,浑身冒出滚滚黑烟,身躯变大变粗,头抵屋顶,脚踏空中,颈中悬着一串骷髅,丑恶粗大。他拿起斩骨刀,朝门外劈落。
屋外站着个翠绿年纪的斑斓女子,一袭红衣,娇肌赛雪,看着纤细荏弱。我一个激灵,是她,阿谁来我店里的红衣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