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拿一顶斗笠。”
我伸手去捉,它扑棱翅膀到处乱窜。等我抓到时,蹭了一身的鸡屎。
我低头一看,是个赤条条的婴儿,肥嘟嘟地,如果不是鬼气森森的乌黑眸子,就跟活人孩子一样讨人喜好。
“你不敷格跟我做买卖。”他的眼神充满鄙夷,看我像是看一坨狗屎,看着红衣女郎的眼神则是充满了畏敬,另有一丝贪婪。
我跳起来,汗颜道:“多谢女人的拯救之恩,李霖铭记在心。”我一个大男人被几个鬼胶葛,没想到她举手投足间就给打发了,这是多么惊人的力量,我内心对她的来源更加猎奇了。
真是不讲理,我偷偷拿出一袋灰药,朝她脸上泼去。
门吱呀敞开,一道红光飞来,撞上几个鬼,惨叫着化为青烟。
“等你整小我化作雾气,就真地死了。”
他来到胖老板跟前,指着我。
被他抱着,我的腿像是被冰冻住了,动都动不了。几个鬼扑来,捉着我的手和脚,举过甚顶,嘴里呼喊着,像是过年杀猪一样很欢畅。
洛风啸不知从哪儿摸出来一只羊毫,几张黄纸,另有个酒盅样的容器,对我说道:“去,给我弄点至公鸡的血来。鸡血破煞,那些人收人阴魂,不敢杀鸡,应当和狗都锁在家里头。”
我见她一口答允,内心不晓得是甚么滋味。
“我要去投胎,你必须送我去,投个好人家。”
“送我屋里去。”
滴溜溜,红光发展归去,变成一把老式的油纸伞。
她领着我,安步在荒漠中,雾气缭绕,她却仿佛能辩白方向。走着走着,前头有了亮光,呈现了一座朱红色的牌坊,上面有几个篆体的字,里头光芒昏黄,看不清楚。
门外顿了下,堕入死寂,我内心绝望,莫非内里的人走了?咚咚咚,隔了一会儿,拍门声不疾不徐地又响了起来。
胖老板打量着我,那眼神,不像是看人,像是看着猪狗一样的东西,让人发毛。他咧嘴,阴冷一笑,拿了个碗给那人,他就跑前面去等着用饭了。
老伯嘲笑道:“我在鬼雾林刻苦八十几年,被阴气折磨,每日里和孤魂厮混,总有一天,我会疯掉。这类磨难折磨甚么时候才气到头,我不管,我必然要去投胎。此次错过,要比及甚么时候?”
红光一闪,便抵住了大刀,惊人的力道还震得巨人模样的胖老板朝后跌去,连墙壁都给撞破了。
我跑到门边,就要出去,俄然有个东西扑上来,抱着我的腿。
胖老板凶恶地叫道:“谁在外头,快滚,少来多管闲事,谨慎我连你一起吃了。”
胖老板从桌底下拖出一具腐臭死尸,身上爬满红色蛆虫。他拿起斩骨刀,啪地剁下死人一只脚,切碎后,连黑呼呼的脚指甲和红色蛆虫扔进屋里。
我特长机屏幕一照,是个三十几的女人,衣裳有些老土,像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那种,低着头看脚。奇特,村里人都中招了,另有人没事?
鬼蜮?胖老板不是说叫做鬼雾林吗?
“是我要用你的斗笠,凭甚么难堪一个女人?”
我跟着她出来,领头豁然开畅,是个暗淡的村庄,到处都是低矮的草屋。我们来到个小广场,摆着好些个摊子,像是卖东西的夜市。
红衣女郎似有几分难堪,还是点头,筹办承诺,我仓猝拦着,说道:“是我要用你的斗笠,你有要求跟我说,难堪一个女孩算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