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喉结吞咽着高低爬动。风掠起他的头发。我想我看到他点头。

阿米尔将会第一个奉告读者他既不是最高贵的人,也不是最英勇的人。但三年前,他做了一件既高贵又英勇的事情。

绿鹞子已经更近了,在我们稍高的处所拉升,对我为它布下的圈套毫不知情。“看,索拉博,我会让你看看你爸爸最喜好的招数,那招陈腐的猛升急降。”

但我会驱逐它,伸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季到来,它老是每次熔化一片雪花;而或许我方才看到的,恰是第一片雪花的熔化。

绿鹞子摇摇摆晃,定住位,接着向下冲。“他玩完了!”我说。

我俯视索拉博,他嘴角的一边微微翘起。

斜斜的。

然后,2003年3月,在这本小说校订结束、已然付梓之际,我发明本身跟从笔下配角的脚步,坐在阿里亚纳航空公司一架飞往喀布尔的波音727飞机的窗边。跟阿米尔一样,我去国已久,实际上分开了将近二十七年;当初分开阿富汗,我十一岁,是个身材肥胖的七年级门生。现在重归故乡的我已三十八岁,是定居加利福尼亚州北部的大夫,是一名作家,是一名丈夫,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我凝睇着窗外,等候飞机刺穿云层,等候喀布尔在我下方呈现。喀布尔呈现了,我想起了《追鹞子的人》中的几句笔墨,俄然对阿米尔的设法感同身受:我俄然感到和这片故乡血脉相连。这让我大吃一惊。因为我曾觉得我早已将这片地盘忘记。但我没忘。或许阿富汗也没有健忘我。文学创作有一条陈规,就是你得写你切身经历过的事情。我却将要切身经历我业已写下的事情。

因为这类异乎平常的环境,我在喀布尔逗留的两个礼拜绝对是一段超实际的日子,因为每天看到的处所、见到的事情,我已经在脑海中通过阿米尔的眼睛瞥见了。比方,第一次在人群拥堵的喀布尔街头走动时,和阿米尔一样,我心中充满了回家看望一名旧友的感慨。但跟阿米尔一样,我也感觉本身在故国像个旅客。我们两人都分开好久了,都没有亲身参与战役,都没有和阿富汗群众一起挥洒热血。阿米尔的抱歉我已经写下。现在我尝到它的滋味了。

绿鹞子现在就在我们正上方遨游。“我们现在随时能够把它干掉了。”我说,眼睛在索拉博和我们的鹞子间缓慢地转着。

然后我转过身,我追。

“你想要我追那只鹞子给你吗?”

绿色鹞子采纳行动了。“我们等等,”我说,“我们会让它再靠近一些。”它下探了两次,渐渐朝我们挪过来。“来啊,过来啊。”我说。

它只是一个浅笑,没有别的了。它没有让统统事情规复普通。它没有让任何事情规复普通。只是一个浅笑,一件小小的事情,像是树林中的一片叶子,在惊鸟的飞起中闲逛着。

这么多年以后,我无懈可击地再次使出那招陈腐的猛升急降。我松开手,猛拉着线,往下避开那只绿鹞子。我侧过手臂,一阵仓猝的颤栗以后,我们的鹞子逆时针划出一个半圆。我俄然占有了上面的位置。绿色鹞子现在错愕失措,慌乱地向上爬升。但它已经太迟了,我已经使出哈桑的绝技。我猛拉着线,我们的鹞子直坠而下。我几近能闻声我们的线堵截他的线,几近能闻声那一声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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