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治通鉴 > 第28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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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

秋,八月,己丑,平阳懿侯曹参薨。

春,正月,复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五千人城长安,三旬日罢。

郺阳侯仲薨。

四年庚戌,公元前一九一年冬,十月,立皇后张氏。后,帝姊鲁元公主女也,太后欲为重亲,故以配帝。

秋,七月,乙亥,未央宫凌室灾;丙子,织室灾。

三年己酉,公元前一九二年春,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六千人城长安,三旬日罢。

徙淮阳王友为赵王。

省法律妨吏民者;除挟书律。

夏,蒲月,立闽越君摇为东海王。摇与无诸,皆越王句践以后也,从诸侯灭秦,功多,其民便附,故立之。都东瓯,世号东瓯王。

癸巳,以曹参为相国。参闻何薨,告舍人:“趣治行!吾将入相。”居无何,使者果召参。始,参微时,与萧何善;及为将相,有隙;至何且死,所推贤唯参。参代何为相,发难无所变动,一遵何束缚:择郡国吏木讷于文辞、重厚父老,即召除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务申明者,辄斥去之。日夜饮醇酒。卿、大夫以下吏及来宾见参不事事,来者皆欲有言,参辄饮以醇酒;间欲有所言,复饮之,醉而后去,终莫得开说,觉得常。见人有细过,专掩匿覆盖之,府中无事。参子窋为中大夫。帝怪相国不治事,觉得“岂少朕与?”使窋归,以其私问参。参怒,笞窋二百,曰:“趣入侍!天下事非若所当言也!”至朝时,帝让参曰:“乃者我使谏君也。”参免冠谢曰:“陛下内省圣武孰与高帝?”上曰:“朕乃安敢望先帝!”又曰:“陛下观臣能孰与萧何贤?”上曰:“君似不及也。”参曰:“陛下言之是也。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律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帝曰:“善!”

秋,七月,都厩灾。

臣光曰:过者,人之所必不免也,惟圣贤为能知而改之。古之圣王,患其有过而不自知也,故设诽谤之木,置敢谏之鼓,岂畏百姓之闻其过哉!是以仲虺美成汤曰:“改过不吝。”傅说戒高宗曰:“无耻过作非。”由是观之,则为人君者,固不以无过为贤,而以改过成美也。今叔孙通谏孝惠,乃云“人主无过举”,是教人君以文过遂非也,岂不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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