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丁巳,赦天下。
仲春,癸酉,葬孝景天子于阳陵。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蚡为武安侯,胜为周阳侯。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
是时,太后忧梁事不食,日夜泣不止,帝亦患之。会田叔等按梁事来还,至霸昌厩,取火悉烧梁之狱辞,白手来见帝。帝曰:“梁有之乎?”叔对曰:“极刑。有之。”上曰:“其事安在?”田叔曰:“上毋以梁事为问也。”上曰:“何也?”曰:“今梁王不伏法,是汉法不可也;伏法而太后食不甘味,卧不安席,此忧在陛下也。”上大然之,使叔等谒太后,且曰:“梁王不知也。造为之者,独在幸臣羊胜、公孙诡之属为之耳,谨已伏法死,梁王无恙也。”太后闻之,立起坐餐,气平复。
甲寅,皇太子冠。
夏,四月,梁孝王薨。窦太后闻之,哭极哀,不食,曰:“帝果杀吾子!”帝哀惧,不知所为;与长公主计之,乃分梁为五国,尽立孝王男五报酬王:买为梁王,明为济川王,彭离为济东王,定为山阳王,不识为济阴王;女五人皆食汤沐邑。奏之太后,太后乃说,为帝加一餐。孝王未死时,财以巨万计,及死,藏府馀黄金尚四十馀万斤。他物称是。
地动。
后元年戊戌,公元前一四三年春,正月,诏曰:“狱,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高低。狱疑者谳有司;有司所不能决,移廷尉;谳而后不当,谳后不为失。欲令治狱者务先宽。”
春,正月,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成食,寒不裁缝,觉得币用,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夫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品。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赃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十仲春终,雷;日如紫;五星逆行守大微;月贯天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