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光三年己酉,公元前一三二年春,河水徙,从顿丘东南流。夏,蒲月,丙子,复决濮阳瓠子,注巨野,通淮、泗,泛郡十六。天子使汲黯、郑当时发卒十万塞之,辄复坏。是时,田蚡奉邑食鄃,鄃居河北,河决而南,则鄃无水患,邑收多。蚡言于上曰:“江、河之决皆天事,未易以人力强塞,塞之一定应天。”而望气用数者亦觉得然。因而天子久之不复事塞也。
菑川人公孙弘对策曰:臣闻上古尧、舜之时,不贵爵赏而民惩恶,不重科罚而民不犯,躬率以正则遇民信也;季世贵爵厚赏而民不劝,深刑重罚而奸不止,其上不正,遇民不信也。夫厚赏重刑,未足以惩恶而禁非,必信罢了矣。是故因能任官,则分职治;去无用之言,则事情得;不作无用之器,则赋敛省;不夺民时,无妨民力,则百姓富;有德者进,无德者退,则朝廷尊;有功者上,无功者下,则群臣逡;罚当罪,则奸邪止;赏当贤,则臣下劝。凡此八者,治之本也。故民者,业之则不争,理得则不怨,有礼则不暴,爱之则亲上,此有天下之急者也。礼义者,民之所服也;而奖惩顺之,则民不犯禁矣。
是岁,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谐。
夏,大旱,蝗。
地动。赦天下。
齐人辕固,年九十馀,亦以贤能征。公孙弘仄目而事固,固曰:“公孙子,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诸儒多疾毁固者,固遂以老罢归。是时,巴、蜀四郡凿山通西南夷道,千馀里戍转相饷。数岁,道不通,士罢饿、离暑湿死者甚众;西南夷又数反,出兵兴击,费以巨万计而无功。上患之,诏使公孙弘视焉。还奏事,盛毁西南夷无所用,上不听。弘每朝集会,开陈其端,令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廷争。因而上察其行慎厚,辩论有馀,习文法吏事,缘饰以儒术,大说之,一岁中迁至左内史。弘奏事,有不成,不廷辨。常与汲黯请间,黯先发之,弘推厥后,天子常说,所言皆听,以这天趋亲贵。弘尝与公卿约议,至上前,皆倍其约以顺上旨。汲黯廷诘弘曰:“齐人多诈而无情实。始与臣等建此议,今皆倍之,不忠!”上问弘。弘谢曰:“夫知臣者,以臣为忠;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上然弘言。摆布幸臣每毁弘,上益厚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