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治通鉴 > 第42章 (3)

我的书架

燕王定国与父康王姬奸,夺弟妻为姬,杀肥如令郢人。郢人兄弟上书告之,主父偃从中发其事。公卿请诛定国,上许之。定国他杀,国除。

弘为布被,食不重肉。汲黯曰:“弘位在三公,奉禄甚多;然为布被,此诈也。”上问弘,弘谢曰:“有之。夫九卿臣善者无过黯,然本日廷诘弘,诚中弘之病。夫以三公为布被,与小吏无差,诚饰诈,欲以钓名,如汲黯言。且无汲黯忠,陛下安得闻此言!”天子觉得谦让,愈益厚之。

轵人郭解,关东大侠也,亦在徙中。卫将军为言:“郭解家贫,不中徙。”上曰:“解,布衣,权至使将军为言,此其家不贫。”卒徙解家。解平生睚眦杀人甚众,上闻之,下吏捕治解,所杀皆在赦前。轵有儒生侍使者坐,客誉郭解,生曰:“解专以奸犯公法,何谓贤!”解客闻,杀此生,断其舌。吏以此责解,解实不知杀者,杀者亦竟绝,莫知为谁。吏奏解无罪,公孙弘议曰:“解,布衣,为任侠行权,以睚眦杀人。解虽弗知,此罪甚于解杀之。当大逆无道。”遂族郭解。

荀悦论曰:世有三游,德之贼也:一曰游侠,二曰游说,三曰游行。立气势,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者,谓之游侠;饰辩词,设诈谋,驰逐于天下以要时势者,谓之游说;色取仁以应时好,连党类,立虚誉觉得权力者,谓之游行。此三者,乱之所由生也;伤道害德,败法惑世,先王之所慎也。国有四民,各修其业。不由四民之业者,谓之奸民。奸民不生,霸道乃成。

秋,罢西夷,独置南夷、夜郎两县、一都尉,稍令犍为自葆就,专力城朔方。

齐厉王次昌亦与其姊纪翁主通。主父偃欲纳其女于齐王,齐纪太后不准。偃因言于上曰:“齐临菑十万户,市租令媛,人众殷富,巨于长安,非天子亲弟、爱子,不得王此。今齐王于支属益疏,又闻其姊乱,请治之!”因而帝拜偃为齐相,且正其事。偃至齐,急治王后宫宦者,辞及王;王惧,饮药他杀。偃少时游齐及燕、赵,及贵,连败燕、齐。赵王彭祖惧,上书告主父偃受诸侯金,以故诸侯后辈多以得封者。及齐王他杀,上闻,大怒,觉得偃劫其王令他杀,乃征下吏治。偃服受诸侯金,实不劫王令他杀。上欲勿诛,公孙弘曰:“齐王他杀,无后,国除为郡入汉,主父偃本首恶。陛下不诛偃,无以谢天下。”乃遂族主父偃。

三月,赦天下。

夏,匈奴入代郡、定襄、上郡,各三万骑,杀略数千人。

六月,庚午,皇太后崩。

匈奴数万骑入塞,杀代郡太守恭,及略千馀人。

以公孙弘为御史大夫。是时,方通西南夷,东置苍海,北筑朔方之郡。公孙弘数谏,觉得罢敝中国以奉无用之地,愿罢之。天子使朱买臣等难以置朔方之便;发十策,弘不得一。弘乃谢曰:“山东鄙人,不知其便如果,愿罢西南夷、苍海而专奉朔方。”上乃许之,春,罢苍海郡。

是岁,中大夫张汤为廷尉。汤为人多诈,舞智以御人。时上方乡文学,汤阳浮慕,事董仲舒、公孙弘等。以千乘儿宽为奏谳掾,以古法义决疑狱。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与监、史深祸者;即上意所欲释,与监、史轻平者;上由是悦之。汤于故交后辈调护之尤厚;其造请诸公,不避寒暑。是以汤虽文深、意忌、不专平,然得此名誉。汲黯数质责汤于上前曰:“公为正卿,上不能褒先帝之功业,下不能抑天下之邪心,安国富民,使囹圄空虚,何空取高天子束缚纷更之为!而公以此无种矣。”黯时与汤论议,汤辩常在文深小苛;黯伉厉守高,不能屈,忿发,骂曰:“天下谓词讼吏不成觉得公卿,公然!必汤也,令天下重足而立,侧目而视矣!”

推荐阅读: 天降三宝,爹地宠妻甜如蜜     繁花散尽笑满面     都市之孽龙升天     诸天强者战场     一夜练成至尊法,你说这是废材?     我是特种兵1     鬼谷子心理术     神王殿1     叫我爸爸     亲爱的弗洛伊德     天涯龙族     娇宠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