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哈哈一笑,“痛快!”
这让沈牧不由心中一惊,道:“莫非此人便是乔峰?”
此时,已是中午,闻到肉香,便觉赌中接,当下循着香气寻去,转了一个弯,只见老迈一座酒楼当街而立,金字招牌上写着“松鹤楼”三个大字,感觉这个金字招牌的上的店名非常眼熟,感觉仿佛在那里见过,倒是一时如何也想不起来。
酒保依言斟了。这满满的两大碗酒一斟,沈牧顿感酒气刺鼻。
那大汉笑道:“咱两个先来对饮十碗,如何?”
呼一口气,又将一碗酒喝干。
小二倒是赔笑道:“爷台,十斤高粱喝得完吗?”
特别是瞅向两女的共同之处,不由悄悄点头:“哎,都说白虎克夫,我感觉倒不是白虎克夫,而是白虎太吸人了,一个还好,两个一起来,一夜十四次郎,要不是我用六脉真气顶着,还真是有些抵挡不住了。”
他紧紧杜口,不让腹中酒水呕将出来。俄然间丹田中一动,一股真气冲将上来,只觉体内酒气翻涌,竟与真气相混,这酒水是无形有质之物,不似真气内力可在穴道中安居。
沈牧要了一壶酒,叫跑堂配四色酒菜,倚着窗台边自斟自饮,看着窗外的贩子上来交常常的人群,倒是看到一个极其熟谙的的大汉,这大汉身材甚是魁伟,三十来岁年纪,身穿灰色旧布袍,已微有褴褛,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四方的国字脸,很有风霜之色,傲视之际,极有威势。
沈牧未喝第三碗酒时,已感烦恶欲呕,待得又是半斤烈酒灌入腹中,五脏六腑仿佛都欲翻转。
当即胸膛一挺,眼神一亮,朗声道:“好,鄙人舍命陪君子!”
“痛快!”那大汉浅笑道:“兄台倒也爽气,只不过你的酒杯太小。”
招牌年深月久,被烟熏成一团乌黑,三个金字却闪动发光,阵阵酒香肉气从酒楼中喷出来,厨子刀勺声和跑堂呼喊声响成一片。
沈牧暗道:“这大汉如若果然是乔峰,我如果反面他痛饮一回,岂不是让他藐视与我?不可,必然不能丢了这个脸,最多也不过是醉死,又有甚么大不了的?”
沈牧暗道:“我日啊,这大汉这么能喝,应当不是认错了吧。”
思考间,这面貌身为灰袍大汉竟然一闪不见了!
沈牧要的就是这个结果,便也微微一笑,对大汉抱拳道:“恭敬不如从命!”
那大汉也喝了一碗,再斟两碗。
大汉开朗一笑,“哈哈哈,大师只不过是萍水相逢,倒不如痛快的喝上几杯不更好?”
沈牧心道:“归正我如何喝都没事,我就不信,你喝一百碗都没事。”
大汉听到沈牧说各饮一百碗酒,也就是两千杯酒,神情就不由的微微一怔。
那小二和沈牧听到“十斤高粱”四字,都吓了一跳。
他有好一段时候没有如何喝酒了,有是也只不过偶尔喝上几杯,那里见过这般大碗的喝酒,不由得皱起眉头。
这一大碗便是半斤,沈牧一斤烈酒下肚,腹中便如有股烈火在熊熊燃烧,脑筋中混浑沌沌,不由心道:“这酒固然不像当代的白酒那么烈,但是喝多了也上头啊,喝了这一斤高粱酒,头都有些晕晕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