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此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傲,他坐在大而精美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新鲜力息。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他的仆人,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他白净的脸没法保持笑眯眯的神采,嘴角向下撇,眉毛模糊皱成一团,眼底深处稠浊着戾气与不悦。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他或许热诚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便不是男人。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明天赋晓得,这人间上最锋利的兵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叶孤城道:“拿上来。”

像他如许的人,已经没法再忍耐别人的欺侮。

“好久,好久是多久?”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女人仿佛底子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好久。”

咕咚――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要哇哇叫的份。

能让冰雪溶解,阴天放晴的只要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明显不是叶孤城。

一目十行地扫过函件,竟然勾起嘴角,暴露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逗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又美又冷,就仿佛叶孤城这小我。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函件拿出,道:“南王有函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俄然,又有一双小巧精美的脚突入了他的视野,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都雅的脚。

城主返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究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使者不由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朗月道:“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呼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答复等候备至。

他的神采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粹的玄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这房间,并不富丽,但摆放的物件陈列却无一不精彩,乌黑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他回到宅邸,用净水将身上不存在的灰尘洗涤洁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稠密的黑发擦干。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讲,绝对是一件能够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甚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巴望。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看着本身的脚,俄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美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闻声这双脚的仆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他笑得好苏好都雅哦!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候一悠长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坐位又冷又硬。

将本身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究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不幸人,或者说,他是用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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