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讲,绝对是一件能够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甚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巴望。

这房间,并不富丽,但摆放的物件陈列却无一不精彩,乌黑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晓得从那里找到的托盘,将乌黑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儿。

他或许热诚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便不是男人。

他的神采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粹的玄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他乃至不是个男人。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他或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但不管是如何的人,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

叶孤城的糊口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端就没有窜改,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候的剑,劈开不晓得多少道浪花,超脱的白袍没有感染上海水,却恰好被精密的汗水打湿。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傲崇高的城主竟然笑了!

使者本来是痛恨叶孤城的,但在现在,天下上怕是不会有哪小我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但他终究忍住了隐蔽的打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材也如同石头普通坚固,谨慎咯了他的脚。

用眼睛记下来了!

天下没人不晓得,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一目十行地扫过函件,竟然勾起嘴角,暴露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逗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看着本身的脚,俄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美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闻声这双脚的仆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最后再开端一天的办公。

俄然,又有一双小巧精美的脚突入了他的视野,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都雅的脚。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清楚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叶孤城道:“你奉告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女人仿佛底子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好久。”

他回到宅邸,用净水将身上不存在的灰尘洗涤洁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稠密的黑发擦干。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候一悠长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坐位又冷又硬。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呼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答复等候备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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