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于出产受权,罗尔斯・罗伊斯方面死活都不松口。不管约翰是采办专利还是直接买出产线都没得谈。他们乃至连维修线都不肯意卖,只承诺给约翰派一个售后技术办事小组。
约翰乃至都没见到罗尔斯・罗伊斯的高层和动机部分的主管,这些人当天都去了德贝郡的皇家空军试飞场,插手一场军方构造的新设备验收活动了。
实在二战初期美国飞机的机能至心比不上欧洲。3o年代美国各大飞机公司之间打了很多专利战,大师都在抢注各种专利,相互之间技术交换有限。
特别是“蚊”式飞机的胜利,让这位爵士在航空产业界获得了“上帝之眼”的隽誉。
当时候英美两边的报酬但是跟现在恰好反过来的。英国人现了灰背隼和野马的组合,一心想要美国多出产,但是美国这边不太乐意。
人们都把弗里曼爵士研“蚊”式轰炸机的决定叫做“弗里曼式的笨拙”。
第二天上午,约翰在伦道夫的伴随下去了位于伦敦北部小城德比的罗尔斯・罗伊斯公司总部。???固然之前有过预定,约翰还是罗尔斯・罗伊斯公司的股东(家属基金会有1.2%的罗罗股分),但他还是被放了鸽子
签完意向书后,约翰终究完成了此次欧洲之行的最后一项任务。整整一个月的观光,内容可真够丰富的。不但做了买卖,见了亲戚,交了朋友,还客串了一把oo7。固然不如何胜利,但竟然与戴高乐、希特勒、丘吉尔都见了面,也算是不测之喜了吧。
约翰跟托马斯是老了解了,他们在大学时就熟谙。这家伙是个放荡不羁、喜好招蜂引蝶的花花公子。
眼看着休斯那边环球飞翔的筹办事情都统统伏贴了,约翰也决定不再等下去了。在与休斯通过电话后,他以休斯飞机公司的名义和罗尔斯・罗伊斯公司签订了一份代理灰背隼系列动机北美发卖停业的意向书。
当时谁都觉得双引擎“蚊”式轰炸机的设想非常荒诞。在战时资本严峻匮乏的环境下,投入资本开一款木质胶合板的无装甲轰炸机,不是疯了是甚么?它如何飞到德国再安然飞返来?
至于约翰想到的另一个助力,他本身可就没这个能量去“勾搭”了。只能让伦道夫去探探口风,看看可否让丘吉尔帮手牵个线。
当年,托马斯也是约翰他们阿谁飞翔俱乐部的成员。不过他就是为了耍帅才插手的,对泡妞的兴趣弘远过开飞机。
弗里曼爵士在卖力英国空军新飞机研事情时的事迹还是很卓著的。“飓风”、“喷火”、“兰开斯特”、“惠灵顿”、“哈利法克斯”、“蚊”这些二战名机都是他慧眼相中的。
此次约翰留了个心眼,在乎向书里把灰背隼后续改进型号都包圆了。要晓得目前灰背隼的增压体系、喷油体系另有很大改进空间的,还没问世的灰背隼61才是约翰心目中p-51的良配。
再加上1934年美国实施《航空邮政法案》后,很多航空巨擘都在忙于资产拆分重组,行业团体技术程度差了欧洲一大截。美国当时的主力战役机程度也就跟老飓风差未几。
托马斯那边的反应度很快,下午刚接到约翰的电话,第二天他就把罗尔斯・罗伊斯分担发卖的副总带到了约翰的面前。
当时英国采购委员会是哭着喊着求美国人帮他们出产飞机,连不顶用的贝尔p-39和寇蒂斯p-4o都打包带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