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给这款飞机找出了如许、那样的弊端,这些弊端归纳起来就一句话“这不是一款美国飞机”。当时有人曾如许评价“野马”:它的父亲是美国人,母亲是英国人,但在美国6军它没有“双亲”。
当时候英美两边的报酬但是跟现在恰好反过来的。英国人现了灰背隼和野马的组合,一心想要美国多出产,但是美国这边不太乐意。
6军航空兵的将军们都更看好p-38“闪电”和p-47“雷电”,他们对峙把p-51“野马”看作是一款机能平平的中档高空战役机,并不信赖英国方面的评测。
能够说,弗里曼爵士是英**方对航空产业界最有影响力的人物。如许“位高权重”的大人物,约翰本来是很难与之沾上边的。
再说约翰又不是他甚么人,堂兄前妻的堂弟,这干系连远亲都算不上吧。
毕业后,托马斯当过一段时候职业马球运动员,还拿过几次国际比赛的奖牌。厥后不知如何着就混进了军界。
但是,当约翰提出想采办这款动机的出产受权时,海耶斯的态度一下就变了。他奉告约翰,这干系到罗尔斯・罗伊斯公司与英国皇家空军的合作干系,需求先收罗军方的定见,他们双方面没法决定。
当时英国采购委员会是哭着喊着求美国人帮他们出产飞机,连不顶用的贝尔p-39和寇蒂斯p-4o都打包带归去了。
签完意向书后,约翰终究完成了此次欧洲之行的最后一项任务。整整一个月的观光,内容可真够丰富的。不但做了买卖,见了亲戚,交了朋友,还客串了一把oo7。固然不如何胜利,但竟然与戴高乐、希特勒、丘吉尔都见了面,也算是不测之喜了吧。
不过约翰在英国人生地不熟的,一小我单枪匹马必定不成。他先想到了两个助力,此中一个是他的老朋友,美国驻英国大使馆助理空军武官――托马斯・希区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