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许,我到了十六岁了。我六神无主,对统统、对我本身都不对劲,对本身的行当没有兴趣,没有我这么大孩子的兴趣,尽是没抓没挠的欲念,无端地堕泪抽泣,无缘无端地便唉声感喟。总之,因为看不见四周有任何值得谛视标东西,只好自做和顺梦了。每个礼拜天,做过礼拜以后,火伴们总来找我去一起疯玩。而我是能躲则躲。但是一旦同他们玩上了,我便比谁都努力,比谁都跑得远。鼓励我难,拉住我也难。这就是我惯常的脾气。当我们出城去玩的时候,我老是跑在头里,除非别人提示我,不然都忘了归去。我撞上过两次:我没能赶返来,城门关上了。第二天,若那边治我,是可想而知的了;第二次,徒弟说下不为例,不然就如何如何,吓得我不敢忽视粗心了。但是,极其可骇的第三次又来了。真是防不堪防,因为轮到阿谁该死的队长米努托里先生上岗的时候,他老是比别人提早半小时关城门。我和两个火伴正往回返;离城半法里()①时,我闻声筹办关城门的号角声了。我加快脚步。我闻声鼓声响起,冒死跑起来,浑身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心怦怦直跳。我老远瞥见兵士们还守着岗亭;我一边跑,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呼喊。但太晚了。离前哨二十步时,只见第一座吊桥在吊起来。当我瞥见那些可骇的号角翘向空中时,我浑身颤栗,因为这是凶多吉少的前兆,我不成制止的运气就在现在开端了。
每当我忆起那些事来,我仍旧欢愉得浑身发颤哩!特别是有五六件事……我们让步一下吧,我少说五件,单说一件,独一的一件,但愿读者们让我尽能够把这件事说得长一些,好让我多欢愉一会儿。
他们没能从我口中套出所需供词。我被多次查问,弄得我惨极了,可我仍不松口。我宁肯死,并且也决计以死相拼。武力只好向一个“妖怪般倔强”的孩子――他们对我的坚毅不平就是这么说的――让步了。我终究逃过了此次残暴的折磨,虽狼狈不堪,但还是胜利了。
……一个牧童
我并没泄气,但却华侈了很多时候。我惊骇被人撞见;我想好了一条奇策,筹办第二天实施,便像没事人似的重新开端干起活来,忘了食品储藏室里还留有两个会好事的罪证。
这位戈桐蜜斯确切是个特别的人。她不标致,面庞却让人过目难忘,并且,我还常常想起她来。对于我这么一个老疯子来讲,未免过分了些。她的身材、她的举止,特别是她的眼睛,与她的春秋不相称。她那小模样既严肃又傲气,很合适她的角色。我俩幽会时给了我第一个印象的就是她的那副神情。但她最为奇特的是一种难以设想的大胆和矜持的兼而有之。她能够对我为所欲为,却不答应我同她随随便便。她完整把我当作小孩来对待:这使我觉得,要么她已不再是孩子了,要么恰好相反,她本身仍旧是个孩子,把身入险境视同儿戏。
我在处置一项前无前人、后无来者的奇迹。我要把一小我的实在脸孔全数地揭示在世人面前,此人便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