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解缆点存在题目,以是顺治帝对于群臣的定见和建议,并不当真对待,常常束之高阁,置之不睬。顺治十七年六月一日(1660年7月7日),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朱之弼上疏说:“顺治十二年下诏求言,表里千百疏,部复未见实施。臣请此次应诏章疏,倘有事关大利大害、宜因宜革者,祈皇上俯赐讯断。”(《清世祖实录》,卷136)一方面指责群臣“虚文塞责”,一方面对群臣的章疏视若无睹,不睬不睬,岂不是叶公好龙,大臣们那里还会有建言献策的主动性?
1650年(顺治七年)冬多尔衮归天,接着顺治帝亲政,又颠末一年多的政坛风云,这位15岁的少年天子才真正把握了封建王朝的最高统治权力。
顺治帝主政后,面对着各种锋利的冲突。为此,他采纳了几项首要办法,此中一项就是“下诏求言”。顺治十年四月十七日(1653年5月13日)的上谕说:“本年三春不雨,入夏久旱,农夫赋闲,朕甚忧之。意朕躬出缺失欤?祀享有不诚、诏令有不信、政事有未当欤?抑大小臣工怀偏私,重贿赂,不肯实心为国,荒废职业,乃至恩情不下逮欤?抑当言不言,不当言而言,沽名钓誉,持禄养交,无济于实事欤?抑官方痛苦无所控告,处所各官不以实上闻欤?著三品以上及科道官各抒所见,凡有关朕躬及天下大利大害、应兴应革者,悉心条奏,毋含混两可,毋借端暗射。若所言公道,切中不对,朕不惮改。”(《清世祖实录》,卷74)这道上谕,言词不成谓不诚心,希冀不成谓不殷迫。
可见,要想真正广开言路,让大师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起首必须有一个朴拙的态度,不是做大要文章,一味“虚邀名誉”;还必须当真听取和采取公道的定见,做到择善而从;更需求有宽广的胸怀,能够听得进顺耳之言,特别是要真正做到“言者无罪”,而不能以言定罪。但是,对于一个具有至高无上权力的封建帝王来讲,要做到这几点几近是不成能的。是以,顺治天子“下诏求言”的失利也就成为必定了。
更加首要的,是顺治帝自食其言,在“求言”的时候,要求大师“有官守者,必尽其职;有言责者,必尽其言”,并且信誓旦旦地表示,“若所言公道,切中不对,朕不惮改”,“即朕躬阙失,亦直言勿讳。朕不唯不加罪,并不芥蒂于心”。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这在前引的谕旨中我们已经看到了顺治帝本身的自白。我们还能够举一个详细的实例。顺治十二年正月二十八日(1655年3月5日),吏科副理事官彭长庚,因为“水旱接踵”,检验政治得失,在奏折中历数多尔衮建国时的各种功绩,以为对他削爵藉产,“毁灭过火”,“此中不无冤抑”,提出“赐之昭雪,复其爵号”。多尔衮曾经是顺治天子的最大政治威胁,也能够说是他的头号政敌。要对多尔衮昭雪,是他不管如何也不能接管和容忍的。因而,他“命议政王、贝勒、大臣会同考虑密议具奏”。大臣们揣摩上意,给彭长庚定了个“阳应求言,阴图构乱,违天悖上,混乱朝纲,煽动国度,情罪甚大”的吓人罪名,本拟“斩立决”,看在“系奉旨条奏之时”,从豁免死,给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