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为魏武侯西河之守,秦有小亭临境,吴起欲攻之。不去,则甚害田者。言,亭能为田者害,政当去之。去之,则不敷以徵兵甲。亭,小故也。因而乃倚一车辕于北门以外而令之曰:有能徙此南门以外者,赐之上田上宅。人莫之徙也。及有徙之者,还,赐之如令#5。俄又置一石赤菽东门以外而令之曰:有能徙此于西门以外者,赐之如初。人争徙之。乃命令大夫曰:明日且攻亭,有能先登者,仕之国大夫,赐之上田宅。人争趋之,因而攻亭一朝而拔之。
注释:
有相与讼者,子产离之而无使得通辞,倒其言以告而知之。谓得以此言以告彼,彼言以告此,则知讼者之情实。
五。庞敬,县令也,遣市者行,而召公大夫而还之,公大夫亦遣为市。立以间,无以诏之,卒遣行。不命,卒遣去,俱不测其由也。市者觉得令与公大夫有言,不信赖,乃至无奸。大夫虽告以不命,反亦不信,故不敢为奸。
#5『今』显系『令』字之误,当改。
#6『越』误为『曰』,据张榜本、赵用贤本改。
商太宰使少庶子之市,顾反而问之曰:何见于市?对曰:无见也。太宰曰:固然,何见也?对曰:市南门以外甚众牛车,仅能够行耳。太宰因诫使者无敢告人吾所问于女,因召市吏而诮之曰:市门以外何多牛屎?市吏甚怪太宰知之疾也,乃悚惧其所也。
齐人有欲为乱者,恐王知之,因诈逐所爱者,令走王知之。王知逐所爱,则不疑其为乱也。
周主命令索田杖,吏求之数日不能得,周主私令人求之,不移日而得之,乃谓吏曰:吾知吏不事事也。曲杖甚易也,而吏不能得,我令人求之,不移日而得之,岂可谓忠哉?吏乃皆悚惧其所,以君为神明。
李悝为魏文侯上地之守,而欲人之善射也,乃命令曰:人之有猜疑之讼者,令之射的,的,所射质。中之者胜,不中者负。令下而人皆疾习射,日夜不休。及与秦人战,大败之,以人之善战射也。
#1『言』字显系『信』字之误,当改。
四。魏王谓郑王曰:始郑、梁一国也,已而别,今愿复得郑而合之梁。郑君患之,召羣臣而与之谋以是对魏。郑公子谓郑君曰:此甚易应也。君对魏曰:以郑为故魏而可合也,则弊邑亦愿得梁而合之郑。魏王乃止。
#9『邺』误为『濮』,当改。
卜皮为县令,其御吏肮脏,而有爱妾,卜皮乃使少庶子佯爱之,佯爱御吏。以知御吏阴情。
七。阳老虎相卫#10,闻王之疑己也,乃伪谤樛竪以知之。樛竪,王之所爱,令伪谤之,必忿而言王之疑己也。
周主亡玉簪,令吏求之,三日不能得也。周主令人求而得之家人之屋间,周主曰:吾之吏之不事事也。不事于臣之事也。求簪三日不得之,吾令人求之,不移日而得之。因而吏皆悚惧,觉得君神明也。
鱣似蛇,写似烛。人见蛇则惶恐,见烛则毛起。但是妇人拾蚕,而渔者握鱣,利之地点,则亡其所恶,皆为孟贲。鱣、蚕无益,故交握拾,皆有孟贲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