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兹郑子引辇上高梁而不能支。兹郑踞辕而歌,前者止,后者趋,辇乃上。使兹郑无术乃至人,则身虽绝力至死,辇犹不上也。今身不至劳苦而辇以上者,有术乃至人之故也。
#12『曰』误为『日』,当改。
注释:
夫人主之以是镜照者,诸侯之士徒也,今诸侯之士徒皆私门之党也。人主之以是自浅娋者,山洞之士徒也,今山洞之士徒皆私门之舍人也。是何也?夺?之资在子之也。故吴章曰:人主不佯憎爱人,佯爱人不得复憎也,佯憎人不得复爱也。一曰#12。燕王欲传国于子之也。问之潘寿,对曰:禹爱益而任天下于益,已而以启报酬吏。及老,而以启为不敷任天下,故传天下于益,而势重尽在启也。已而启与友党攻益而夺之天下,是禹名传天下于益,而实令启自取之也。此禹之不及尧、舜明矣。今王欲传之子之,而吏不过太子之人者也。是名传之,而实令太子自取之也。燕王乃收玺自三百石以上皆效之子之,子之遂重。
#5『笃』为『惊』之误,据陈奇猷说改。
薄疑谓赵简主曰:君之国中饱。简主欣但是喜曰:何如焉?对曰:府库空虚于上,百姓贫饿于下,但是奸吏富矣。
椎锻者以是平不夷也,榜檠者以是矫不直也,贤人之为法也,以是平不夷矫不直也。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不受。其弟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惟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例免于相,虽嗜鱼,此不必能自给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兔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7『为』字显系『马』字之误、当改。
#16『管仲』二字脱,据迂评本、凌瀛初本补。
齐桓公微服以巡民家,人有大哥而自养者,桓公问其故,对曰:臣有子三人,家贫无以妻之,佣未及#15反。桓公归以告管仲,管仲#16曰:畜积有腐弃之财则人饥饿,宫中有怨女则民无妻。桓公曰:善。乃论宫中有妇人而嫁之,命令于民曰: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一曰。桓公微服而行于官方,有鹿门稷者,行年七十而无妻,桓公问管仲曰:有民老而无妻者乎?管仲曰:有鹿门稷者,行年七十矣而无妻。桓公曰:何故令之有妻?管仲曰:臣闻之,上有积财则民臣必匮乏于下,宫中有怨女则有老而无妻者。桓公曰:善。令于宫中女子何尝御出嫁之,乃令男人年二十而室,女年十五而嫁。则内无怨女,外无旷夫。
#17『进』误为『筴』,据陈奇猷本改。
潘寿谓燕王曰:王不如以国让子之。人以是谓尧贤者,以其让天下于许由,许由必不受也,则是尧有让许由之名而实不失天下也。今王以国让子之,子之必不受也,则是王有让子之之名而与尧同业也。因而#11燕王因举国而属之,子之大重。一曰。潘寿,阚者。燕令人聘之。潘寿见燕王曰:臣恐子之之如益也。王曰:何益哉?对曰:古者禹死,将传天下于益,启之人因相与攻益而立启。今王信爱子之,将传国子之,太子之人尽怀印为,子之之人无一人在朝廷者,王不幸弃羣臣,则子之亦益也。王因收吏玺,自三百石已上皆效之子之,子之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