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我持续说,“固然我现在对他有兄妹之情,但如果我被迫做了他老婆,我能设想,我对他的爱很能够会无可何如,奇特变态,备受折磨。因为他那么有才气,神态、行动和辞吐无不透出一种豪杰气势。那样,我的运气就会悲惨得难以描述。他会不要我爱他,如果我仍然有所透露,他会让我感到,那是多余的,他既不需求,对我也分歧适。我晓得他会如许。”
“他是个好人,也是个巨人。可惜他在寻求大目标时,忘记了小人物的感情和要求。是以,微不敷道的人还是离他远点好,免得他在进步时把他们踩倒。他来了!我得走了,黛安娜。”我见他进了园子,便仓促上楼去了。
“而我又长得那么平淡,你晓得,黛。我们决不班配。”
整座屋子沉寂无声。因为我信赖,除了圣·约翰和我本身,统统的人都安眠了。那一根蜡烛幽幽将灭,室内洒满了月光。我的心怦怦乱跳,我闻声了它的搏动声。俄然一种难以言表的感受使我的心为之震颤,并当即涌向我的脑筋和四肢,我的心随之停止了跳动。这类感受不像一阵电击,但它一样的锋利,一样的古怪,一样的惊人。它感化于我的感官,仿佛它们在这之前的最活泼时候也只不过处于麻痹状况。而现在它们遭到了呼唤,被逼迫弄醒。感官复苏了,充满了等候,眼睛和耳朵等待着,而肌肉在骨头上颤抖。
“你听到了甚么啦?你瞥见甚么了吗?”圣·约翰问。我甚么也没有看到,但是我闻声一个声音在甚么处所叫喊着——
他在朗读那一章最后几句绚丽的诗句时,暴露一种安静而禁止的对劲之情,稠浊着竭诚的巴望。这位朗读者信赖,他的名字已经写在羔羊生命册上了,他盼望着答应他进城的时候,地上的君王已将本身的光荣归与那城,这里不需求太阳或玉轮的晖映,因有上帝的光荣光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
“啊,上帝呀!那是甚么声音?”我喘气着。
“不是把他当作丈夫来爱。”
他说最后几个字时把手放在我头上,话说得很诚心,也很委宛。说真的,他用的不是一个恋人看心上人的眼神,而是牧师召回迷途羔羊的目光——或者更得当些,是一个保护神谛视着他所监护的灵魂的目光。统统有才气的人,不管有无豪情,不管是狂热者,还是寻求者,抑或暴君——只如果诚心的,在征服和统治期间都有令人崇拜的时候。我崇拜圣·约翰——那么五体投地,成果所产生的打击力一下子把我推到了我久久躲避的那一点上。我很想停止同他斗争,冲进他意志的大水,缓慢注入他糊口的海峡,在那边把我的糊口淹没。现在我被他所困扰,几近就像当初我遭到另一小我的分歧体例的困扰一样。两次我都做了傻瓜。那一次让步会是原则上的弊端;而现在让步就会犯判定的弊端。以是此时现在我想,当我透过期候的安静中介,转头去看那危急时,当初我并没成心识到本身的笨拙。
第十章
“我的灵,”我内心答复,“乐意做统统对的事情,我但愿我的肉也很固执,一旦明白上帝的意志,便有力量去实现它。不管如何,我的精神是够固执的,让我能够去根究、扣问、摸索前程,遣散疑云,找到确然无疑的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