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夷内朗又逢伤,晋主外明并通理。
泽火革 体金,互巽木变泽山咸
凡观物,以变卦为主,利用之应验也。如得干,初爻变成巽,金刀削过之木物。二爻动,变成离,乃火中熬炼之金。三爻动,变成兑,乃毁折五金之器,虽圆而破处多也。
干卦为阳坤为阴,又有来人爻内取。
要将字字考精详,杂卦脾气反对是。
天时之应,占卜之际,晴明为离,雨雪为坎,风为巽,雷为震。如离为体,宜晴。坎为体,宜雨。巽为体,宜风。震为体,宜雷。火见雷为比和,参之生克,以定休咎。
声音:正、清、商。
生用须云耗散财,比和家世安居处。
论事十大应(论日辰秘文)
变应
凡猜手中物,干金为圆白之物。其色白,其性刚,为宝货之物,有气为无价物。坎为玄色,性柔,近水之物。又艮为土中之物,瓦石之类,有气为成器之物,其色黄。逢兑克,无气,折伤之物。又巽、震为竹木,有气为有效之物,为可食之物;无气为竹木之属。遇兑之属可食,当时之果物,色青。有气柔,无气刚。震、巽遇坎为污湿物,或有气;如无气,为烂朽之木。离色亦,性柔,有水有木,而火焚之,必炭之类。有气,为代价可货之物。坤为土中之物,色黄而性温。兑为毁折之物,带口。凡占物,以春震巽、夏离、秋干兑、冬坎皆当觉得可用之物,成器之物。不然为无用之物。值六虚突破,则必无物而白手矣。
大略体宜用卦生,旺相谋为终无益。
事意:上卦为形象之家,下卦为刁悍之辈。
行人克用必来迟,生体比和人即至。
五担:官司被人自惊,与面说人成口舌。问信见水土得财。金木客至。病有犯,四肢沉重不能起。
十怒:官司主外人凌辱,不见官,主破财。倚人脱卸,火惊病凶。
干为父,震长男,坎中男,艮少男;
若问饮食和生体,必知肴馔丰富喜。
大凡占卦,变卦克体,事于末后,必有不吉。变生体及比和,则事事临终有吉利。此用互变之诀也。
谦卦自负豫怠人,震则动而艮则止。
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鄙吝、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
剥体消烂复自生,蛊改前非罢了矣。
观物看变爻为主
凡算物,趣时察理,无有不验。以春得震、离为花,夏得震为有声之物,秋得兑为毁折成器之物,冬得坤为无用土物也。
凶盗:军弓手、贼、刁悍、停尸。
同人内亲睽外疏,解卦安闲蹇难启。
又诀,体用断物之妙,生禁止化之妙,于诸诀中此极其美验。其以是生体者,为可食之物;克体者,为可近人之秽物。体生者,为不成之器;体克者,为破裂损折之物;比和者,乃有效成器之物,又生体象者为贵物,克体象者为贱物,所泄为废料也。
比和凶则有救星,体卦受克为恶兆。
夫算其饮食,必须察其动静。故动则有,静则无。以体卦下卦为己卦,上为人卦。下为变成客,互之上为酒,下为食品。取象体之下为食何物,变成客体,下食之不终,生体下吉。互克体之不得食。别人克应亦难食。别人生,别人请,己生体生下,己请人。互受生后不计杯杓。上体受生客不计数。变生互,客有后至者;互生克,有先去者。取其日时,以互卦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