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来了,丛林里呈现了多量的麋鹿,那些麋鹿在渐渐地迁徒到暖和的低深山谷,筹办过冬。巴克已抓住过一只离群的半大麋鹿,但他巴望与更大更凶悍的植物搏杀。一天,他在小河泉源的分水岭上,看到一群麋鹿,统共二十来只,为首是一头庞大的雄鹿。他六尺多高,凶悍非常,恰是巴克所要找的敌手。巴克渐渐走上去,雄鹿看到了他,闲逛着巨掌般的鹿角,狂声吼怒,小眼睛凶恶暴虐地盯着巴克。
“对,是如许。”汉斯附和志。
接着,一只带伤的老狼走上前来。巴克咧咧嘴,正要吼怒,可还是坐下来与他嗅嗅鼻子,因而老狼坐下,抬头对满月收回一声悠长的长嗥,其他的狼也坐下长嗥。此时,呼喊精确无误地传入他的耳朵,传入他的内心,这恰是他想要的。巴克也坐下来嗥叫。随后他走出角落,狼群簇拥在他身后,半友爱半蛮横地向他嗅着。那领头的狼收回调集狼群的嗥叫声,向丛林跑去,群狼拥戴着,齐声长嗥。巴克也长嗥,随后和他们肩并肩地跑向丛林。
日落西山,天空垂垂暗了下来。春季的黑夜只要六个小时,那些年青的雄鹿的耐烦越来越弱,他们的脚步随之变得迟缓和不甘心。日渐邻近的夏季在催促他们走向那暖和的平原,可他们如何也摆不脱这个不知倦怠的不让他们进步的仇敌。而仇敌想要的,只不过仅是他们的首级罢了,这与他们全部群体的生命比拟,仿佛不敷道。因而他们放弃了他们的首级,以此换来巴克的放行。
巴克悄悄走向前,一点动静也没有。可狼听不到却嗅到了。它停止了嗥叫。因而巴克快步走进空位,半蹲下来,收缩身材,尾巴又直又硬,脚步着地时,非常警戒。他的举止行动,既有友爱又有敌意。这类带有威胁的停战状况,是野兽相遇的特性。可巴克的个头太大了,狼回身便夺路而逃。巴克在后紧追不舍。最后,巴克把狼逼到一条干枯的小河河床上,一堆树枝拦住了狼的来路。此时,狼被逼急了,他后腿支着身子,长毛倒竖,吼怒着,谛视着,恶狠狠地咬着牙,看着巴克。
一天夜里,他俄然从梦中惊醒,赶紧跳起来,两眼放着光,鼻翼翕动,不断地嗅着,波浪般的毛发直立着。丛林深处,传来一声呼喊,这呼喊非常清楚,非常明白——这是一声长啸,这长啸既像又不像爱斯基摩狗的叫声。这声音和先前听到的一样。因而,他快速地冲出甜睡的营地,毫无动静地向丛林深处、向有呼喊声的处所冲畴昔。当呼喊声越来越近的时候,他放慢了脚步,四下寻觅,每一步都谨慎翼翼,一向走到林中的一片空位。在这儿,他看到一只又瘦又长的狼,蹲坐在那儿,身子直着,抬头对着火线的天空。
夜幕来临,老雄鹿看着他的步队,他熟谙的母鹿,哺育的小鹿,带领的年青的雄鹿,踉踉跄跄地垂垂远去。他低下了高大的头,是阿谁恶魔,阿谁有着白而锋利牙齿的恶魔,挡住他的路,不让他走。他那八百多磅的身躯,经历了冗长而固执的充满血战与争斗的平生,想不到现在竟要在一个头还够不到他膝盖的植物利齿之下告终。
巴克从早到晚站在水边,或在营地四周走来走去。灭亡,意味着停止,意味着从糊口走出而永不返回。巴克晓得这些,他明白桑顿死了,不会再呈现了。巴克非常空虚,他空落落地,像是饿了,可食品却填不饱它。当他站在土人的尸身前面深思时,这类空虚的苦痛被临时忘怀了,而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高傲——平生从未有过的高傲。他杀了人,杀了统统植物中最高贵的植物,并且是在牙齿与棍子的法例下杀死的。他看着那尸身,充满了猎奇,他们就如许被轻而易举地杀死了。他们比爱斯基摩狗轻易猎杀很多。倘若没有弓箭,没有长矛,没有棍棒,他们的确不堪一击。由此,巴克再也不惊骇他们了,除非他们手中有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