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他应当不是一个非常称职的工头吧。”我笑着说。
“他画得如何样?”我问。
“你晓得吗,我对他很有好感,因为他是个画家,”他奉告我,“我们这边的群岛上画家并未几,我当时很替他感到可惜,因为他画得太糟糕了。他的第一份事情是我给他的。我在半岛那边有个莳植园,我想请个白野生头。如果没有白人监工,本地的土人是不会替你做事情的。我对他说:‘你有大量的时候能够画画,还能赚点小钱。’我晓得他很得志,但还是给他开了很高的人为。”
我对其糊口的体味是片段式的。如果把我比方成生物学家的话,那就是我手上只要一根骨头,却不但试图复原某种灭尽已久的植物的形貌,还想要摸清它的习性。斯特里克兰底子没有给那些在塔希提和他有过打仗的人留下特别的印象。对他们来讲,他不过是个流落他乡的白人,手头老是很宽裕,独一的特别之处在于他画了很多在他们看来很怪诞的画作;直到他魂归地府以后好几年,巴黎和柏林的画廊派出很多经纪人,纷繁前来网罗他有能够仍散落在这座岛屿上的遗作,他们才认识到本来这里曾经糊口过某位首要的大人物。这时他们才想起来,当年花点小钱就能买到的画现在已是代价连城,他们的确不能谅解本身竟然白白放过这类发大财的机遇。岛上有个犹太贩子叫科恩,他手上有幅斯特里克兰的画,这幅画的来路有点特别。他是个矮小的法国人,有着驯良的眼睛和可亲的笑容,半是贩子半是渔民,常常大胆地开着自家的快艇来往土阿莫土群岛[167]和马克萨斯群岛[168],运去本地需求的商品,载回椰肉干、贝壳和珍珠。我去找他,是因为传闻他有颗很大的黑珍珠要卖,并且代价很低,在发明我还是买不起以后,我跟他聊起了斯特里克兰。他和斯特里克兰很熟。
“我对他很宽大。我老是很怜悯艺术家。我们这类人天生就是如许,你晓得的。但他只待了几个月。比及赚够钱买颜料和画布,他就分开我了。当时候他已经迷上了这个处所,他想要住到深山老林里去。但我厥后还是常常见到他。他每隔几个月就会来帕皮提小住几天,他会找人弄点钱,然后又消逝了。有一次他来找我,问我借两百法郎。他看上去仿佛有一个礼拜没吃过东西,我不忍心回绝他。当然,我本来就没希冀他会还钱。哎呀,谁晓得一年后他又来找我,带来了一幅画。他并没有提到他欠我的钱,而是说:‘画内里是你的莳植园,这是我给你画的。’我看看那幅画。我不晓得该如何说,但是当然啦,我还是感激了他,等他走了今后,我把画拿给我老婆看。”
我本来筹算写到这里就收笔。我最早的设法是,先描述斯特里克兰在塔希提最后几年的遭受,以及他惨死的情状,然后再转头来论述我所知的他暮年的糊口。我筹办这么写,倒不是因为我想故弄玄虚,而是因为我想让斯特里克兰怀着各种我并不体味的胡想,带着孤傲的灵魂,奔向那早已令他魂梦缭绕的陌生群岛。我喜好这类义无反顾的形象:在四十七岁的年纪,当绝大多数同龄人早已过着安闲温馨的日子,他却决然去寻觅新的天下。我仿佛看到他迎着凛冽的北风,在白浪翻飞的茫茫大海上,极目了望垂垂消逝、再也无缘重见的法国海岸线;我感觉他的行动有着慷慨狠恶的风采,而他的灵魂有着勇往直前的气势。我想让这本书在这里结束,是为了给读者留下但愿。这仿佛强化了人类不平不挠的高贵精力。但我做不到。不晓得如何回事,我就是写不下去,颠末几番尝试,我只好放弃了这类写法,我开端老诚恳实地采取平常的笔法,将我所体味的斯特里克兰的糊口平铺直叙地和盘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