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哲学简史 > 第15章 名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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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龙的共相论

“我知天下当中心,燕之北、越之南是也。”当时的各国,燕在最北,越在最南。当时的中国人觉得中国就是天下,即天下。以是知识的说法该当是,天下当中心在燕之南、越之北。惠施的这类相反的说法,公元3世纪的司马彪注释得很好,他说:“天下无方,故地点为中;循环无端,故地点为始也。”

“汜爱万物,六合一体也。”以上各命题,都是说万物是相对的,不竭窜改的。万物之间没有绝对的分歧,绝对的边界。每个事物老是正在变成别的事物。以是得出逻辑的结论:万物一体,因此该当博爱万物,不加辨别。《庄子》中也说:“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德充符》)

《公孙龙子》另有一篇《指物论》。公孙龙以“物”表示详细的个别的物,以“指”表示笼统的共相。“指”字的意义,驰名词的意义,就是“手指头”;有动词的意义,就是“指明”。公孙龙为甚么以“指”表示共相,恰是兼用这两种意义。一个浅显名词,用名家术语说就是“名”,以某类详细事物为内涵,以此类事物共有的属性为内涵。一个笼统名词则不然,只表示属性或共相。因为汉语不是屈折语,以是一个浅显名词和一个笼统名词在情势上没有辨别。如许一来。在汉语里,西方人叫做浅显名词的,也能够表示共相。另有,汉语也没有冠词。以是一个“马”字,既表示普通的马,又表示个别的马;既表示某匹马,又表示这匹马。但是细心看来,“马”字根基上是指普通观点,即共相,而某匹马、这匹马则不过是这个普通观点的个别化利用。由此能够说,在汉语里,一个共相就是一个名所“指”的东西。公孙龙把共相叫做“指”,就是这个原因。

《公孙龙子》另有一篇《坚白论》。其首要命题是“离坚白”。公孙龙的证明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假定有坚而白的石,他设问说:“坚、白、石:三,可乎?曰:不成。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得其坚也,无白也。”这段对话是从知识论方面证明坚、白是相互分离的。有一坚白石,用眼看,则只“得其所白”,只得一白石;用手摸,则只“得其所坚”,只得一坚石。感受白时不能感受坚,感受坚时不能感受白。以是,从知识论方面说,只要“白石”或“坚石”,没有“坚白石”。这就是“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的意义。

公孙龙不像惠施那样夸大“实”是相对的、窜改的,而夸大“名”是绝对的、稳定的。他由此获得与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不异的观点,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在西方哲学是极闻名的。

第二点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成致。……故黄黑马一也,而能够应有马,而不成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以是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以是色去,故唯白马独能够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若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我们能够说,这一点是夸大,“马”、“白马”内涵的分歧。“马”的内涵包含统统马,不管其色彩的辨别。“白马”的内涵只包含白马,有呼应的色彩辨别。因为“马”与“白马”内涵分歧,以是“白马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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