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心和其他个别事物一样,都是理与气合的表现。心与性的辨别在于:心是详细的,性是笼统的。心能有活动,如思惟和感受,性则不能。但是只要我们心中产生如许的活动,我们便能够推知在我们性中有呼应的理。朱熹说:“论性,要须先识得性是个甚么样物事。程子‘性即理也’,此说最好。今且以理言之,毕竟却无形影,只是这一个事理。在人,仁、义、礼、智,性也,然四者有何形状,亦只是有如此事理。有如此事理,便做得很多事出来,以是能怜悯、羞恶、推让、是非也。比方论药性,性寒、性热之类,药上亦无讨这形状处,只是服了后,却做得冷、做得热的,便是性。”(《朱子语类》卷四)
精力涵养的体例
这也就是朱熹的关于恶的发源的学说。柏拉图在很早之前就指出,每个小我,为了具有详细性,必须是质料的表现,他也就是以遭到连累,必定不能符合抱负。比方,一个详细的圆圈,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圆。这是详细天下的玩弄,人也没法规外。朱熹说:“却看你禀得气如何。然此理却只是善。既是此理,如何得恶?所谓恶者,倒是气也。孟子之论,尽是说性善;至有不善,说是沉迷。是说其补无不善,厥后方有不善耳。若如此,却似论性非论气,有些不备。却得程氏说出气质来接一接,便接得有首尾,一齐圆备了。”(《朱子全书》卷四十三)
如果说,天下上每种事物都有它本身的理,那么,作为一种具有详细存在的构造,国度也必然有国度之理。一个国度,如果遵循国度之理停止统治,它必定安宁而繁华;它若不遵循国度之理,就必定崩溃,堕入混乱。在朱熹看来,国度之理就是先王所讲所行的治道。它并不是某种主观的东西,它永久地在那边,不管有没有人讲它、行它。关于这一点,朱熹与其朋友陈亮(1143―1194)有过狠恶的争辩。陈亮持分歧的观点。朱熹同他辩论时写道:“千五百年之间……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何尝一日得行于六合之间也。若论道之常存,却又初非人所能预。只是此个,自是亘古亘今常在不灭之物。虽千五百年被人作坏,终殄灭他不得耳。”(《答陈同甫书》,见《白文公文集》卷三十六)他还写道:“盖道何尝息,而人自息之。”
朱熹还说:“盖民气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唯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穿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部大用无不明矣。”(《大学章句・补格物传》)在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顿悟的学说。